“既然如此,那還怕什么?”
“三噸黃金就擺在我們面前,有什么可以猶豫的?更別說這是鬼子從咱們國家搜刮到的,鬼子搶過去,那咱們自然得去搶回來。”
“不就是死么?。”
“咱們出來參加咱們八路軍,參加獨立團打鬼子,又有哪一個是怕死的?”
看著面色狠厲的李云龍,以及下面士氣越發高昂的戰士們,趙剛心里感慨萬千。
不怕死。
很多指揮官說出這句話,都是無力的。
戰士們不是傻子,他們心里都清楚,位置越高,犧牲的概率越小。
但李云龍不同。
這個團長不怕死,每次戰斗,次次都沖鋒在最前線,敢打敢拼,戰士們看在眼里,記在心里,那么,這句不怕死,就顯得十分有力量。
“而且,只要我們表現的越兇狠,打鬼子也瘋狂,陳老板給的價碼也就越高。”
“以前,為了幾桿槍,我們就敢扛著一個大刀片摸進鬼子的堡壘,那么,現在,為了三噸黃金,也為了陳老板給我們更多武器彈藥。”
“爛命一條的我們,為什么不敢拼上性命,奔襲一千五百里,去搶回來?”
李云龍的聲音越發狂野。
下面戰士們的眼神也越發熾熱。
“團長,這次就算是死,我們也會把黃金帶回來。”
“就是,怕個球。”
戰士們群情激奮,戰意昂揚。
“對,大不了十八年后,又是一條好漢,繼續打鬼子。”
“·····”
所有人都怕死,沒有人想死,都想活下來,但總有一些東西,比生命更加重要,總有一些事情,值得為此付出生命。
“很好。”
李云龍點點頭,突然招牌式的笑了笑:
“有人說,我們像是一群狗,別人隨便給點東西,就不要命的上去咬鬼子。”
“這話,說的也沒錯。”
“但我不喜歡狗,我喜歡狼,喜歡野狼,尤其是群狼。”
“狼這種畜生,一群行動的時候,就算是老虎見到了也得怕三分。”
“狗走千里吃屎,狼走千里吃肉。”
“而我們獨立團,這次,要走千里去搶黃金。”
“出發吧。”
“像一群野狼一樣,去把黃金搶回來。”
說道這里,李云龍突然舉起了手里的碗:
“干了這杯酒,我在這里等你們回來。”
同時,炊事班的戰士們也走了過來,給所有戰士們遞上一碗酒,里面是一萬亮晶晶的地瓜燒。
趙剛沒有說話,雖然現在喝酒有些不合適,但距離任務時間還有很久,不會影響戰斗,而且這一點酒,也沒有多少影響。
“干··”
“干···”
伴隨著一連串碗破碎聲,隊伍出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