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真是有糾察盯上自己,那這個書店還怎么開下去啊。
林意看著大爺的表情變幻莫測,適時的說了句,“我知道大爺您也不愿意放棄這個書店,畢竟這個利潤大。但你應該也清楚部隊的條例,說取消掉就必須取消掉,這個是沒得商量的。
現在也就是我們來跟你談這些問題,要您還是不聽,后面我們可就按合同走了,到時候打官司打到法院里,事情可就鬧大了。到時候等法院判決了,您絕對拿不到三個月的賠償,如果您還不走,那可就是非法占有軍隊財產了,這罪名就大了去了,我不信您連這個都不明白。”
大爺知道如果論合同的話,理虧的肯定是自己。自己和軍隊里簽的租賃合同,只能按照他們的模板簽,那里面的條條框框,肯定都是向著部隊的,如果自己硬較真下去,吃虧的肯定都是自己。
但大爺同樣也知道,就算是部隊拿著合同起訴到法院,等法院判決,那沒幾個月根本判不下來,自己但凡能多拖一個月,自己就有萬把塊的收入啊,這不比那點賠償金多。
林意見到大爺還不同意,點點頭,“算了,我去叫糾察了,既然不聽的話,那就走法律程序吧。對了,大爺,我必須得跟你說一句,如果糾察真的來了,后面你就算是想在部隊門口擺攤都難了,可別怪我沒提醒您。”
說完林意就作勢往外走,大爺見到林意一點都沒回頭的意思,連忙喊住了林意,“領導,您別走啊,我沒說不搬啊,您總得給我時間吧。”
大爺一聽到連書攤都不讓自己擺了,直接就遭不住了,他知道書店遲早會被收回去,這是命令,必須得服從。
其實書店沒了也根本沒關系,自己花錢買個電三輪,周末來這擺攤賣書還能省幾千塊的租金,可萬一自己真被糾察盯上了,后面連攤都不讓自己擺了,那可就得不償失了。
林意見到大爺叫住自己,立刻從公文包里掏出一張合同,“簽了字,七個工作日內賠償金就會打到您指定的銀行卡里,或者我給您拿現金也行。
而您搬離這里的日子是從今天算起一個月內。我建議您在這一個月內趁早把書攤給擺起來吧,我們戰士還是很喜歡看小說的,就算是擺書攤,您要不一定會虧本的,況且沒有租金,您后面的壓力也能更小點不是。”
大爺接過合同,簽下了自己的名字,嘴里喃喃:“你都對我釜底抽薪了,還說這些干嘛。”
苗軍見到林意幾句話就搞定了一家書店,也是驚訝的不得了,“林助理員,您可真厲害。”
林意把合同遞給苗軍,“賠償金明天就給老大爺打過去,這事一定得做仔細才行。”
說完就帶著苗軍走出了書店,甘承業見到兩人走了出來,連忙迎了上去,“領導,合同簽下來了嗎?”
苗軍揮了揮手上的合同,“您也不看看是誰出馬,領導出馬,一個頂倆,咱們還差的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