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習的根本是提升戰士的戰斗力,如果不是這次旅長運籌帷幄,把藍軍大部打殘,你們現在還能這么悠閑的坐在帳篷里和我談事情嗎?
既然咱們的夜戰能力不行,那就更要多鍛煉夜戰,現在有這么好的機會,你們不想著利用,反而想著混過去,靠著這種心態,你們偵察連長當的就不稱職。”
一連長知道論正確度而言,林意說的肯定對,但戰士經過前面的改革,戰斗力根本沒有提升上來,打夜戰是提升戰斗力彌補短板沒錯,可如果真放開手打的話,一晚上戰損三分之一甚至二分之一的話,那還談什么戰斗力?
但林意是指揮員,一連長也不敢頂嘴,只好說道:“你下達的命令我堅決執行,但我的意見我也堅決保留。”
作為軍官,保留意見是自己的正當權利,在堅決執行命令的前提條件下,是可以把意見提交到上級組織當中。
這也就意味著,如果這次夜戰損失慘重,原則上是跟一連長沒啥關系的。
有人會覺得,那這不就有漏洞了嗎?只要每次打仗前,我都提出反對意見并保留下來,那豈不是打了敗仗,我就可以逃脫干系了。
理論上是這樣的,可一支部隊哪能天天打敗仗,再說,一個處處和指揮員唱反調的人,考慮的就不該是責任問題,而是職位問題了吧。
林意見到一連長保留意見,也沒說什么,林意當然知道大規模發起夜戰會造成很重的損失,可有些東西,你越不去練,就越會給敵人以可乘之機。
偵察連的作用是干什么的?那就是偵察敵人部隊,為己方大部隊的進攻鋪好路,或者是時刻襲擾敵方,以保證敵人不能得到喘息,讓敵人疲于奔命。
如果做不到這兩條,那我要你偵察部隊干什么?如果只是一味的保存實力,那還打什么仗,窩在家里吃喝玩樂不就好了。
既然不可能在家里吃喝玩樂,那就必須得干事,那怕明知要付出傷亡,也必須要去干。
林意拍下桌子:“命令下達,就得無條件服從。令行禁止的道理我希望你能明白,現在開始分配任務,一連從東面區域搜尋進攻,遇到不能解決的危險時,立刻呼叫支援,晚上有專門的一個重炮連給咱們值班,只要給出坐標,就能對敵方進行犁地。”
一連長點點頭:“是,我堅決服從命令,那我這就去連隊給大家做戰前動員。”
隨著一連長的直接離場,二連長和三連長有點尷尬,這兩位連長雖然都認可林意的實力,但去打夜戰,讓兄弟們去送死,這的確不怎么好讓人接受。
林意看向兩位連長,“夜間值班工作你們安排好,千萬別讓藍方偷了家,如果被偷了,打的可就是咱們紅方全旅的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