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智的決定!
你想想,唐僧去印度都要帶幾個打手,可見那地方有多亂!
詢問了一下所有去過印度的朋友,包括正在拍攝《大鬧天竺》的王寶寶,他的反饋都是:“永遠都不想再去印度!”
能有多差?
不過印度人的性格其實偏軟…
你想想圣雄甘地的主張:非暴力不合作!
首先,這個運動整體上來說是正面的,給英國殖民者帶來了麻煩,也使印度最終獨立。
但這個運動的另一面就是軟弱、妥協!在遭到不公正待遇的時候不是去抵抗,而是逆來順受,哪怕是條狗,你給它一腳,也知道對你呲牙怒吼。
坦白講,這樣的民族特點幾乎是絕無僅有。
想象一下,在面對暴力的時候,全是卷曲、縮成一團,大喝一聲“你打死我吧”…
多么的軟弱、無力、愚昧。
一個癩皮狗式的模樣躍然紙上。
和太祖的那句‘槍桿子里出政權’、‘一切反動派都是紙老虎!’,有著鮮明的對比。
太祖才是真男人!
還有《藥神》里面的印度格列寧!
其實就是不要臉的盜版!
一種新藥的上市要耗費多少金錢和人力,要經過多少次失敗和反復實驗,以及臨床上的試藥階段。
這種成本是極其巨大的,一般的公司根本承擔不起。世界幾大知名藥企像美國輝瑞、瑞士諾華、德國拜爾等大公司研發一種特效藥的投入成本要高達幾十億甚至上百億美元。這種投入在新藥上市后會分攤到藥品價格里去,所以新的特效藥往往十分昂貴,因為它里面包含了研發費用。
但是,印度仿制藥卻是直接繞過研發階段,在原研藥新藥上市3個月內就能制成仿制品。
這種仿制藥可能效果只有原藥的80%左右,但是價格卻只有原藥的1/10。
比如,治療慢性粒細胞白血病的特效藥是瑞士諾華公司研發的“格列寧”,大約23000元一盒,而它的仿制藥VEENAT只要200多元,由印度藥企Natco公司生產,兩者的有效成分都是伊馬替尼,但價格懸殊巨大。
除了格列寧,其他特效藥如治治療乳腺癌的赫賽汀、治療肺癌的易瑞沙、治療腎細胞癌和肝癌的多吉美,印度都有它們的仿制藥。
其實,很多國家都可以生產仿制藥,但一般情況下,仿制藥必須在原研藥專利保護期過后才可以生產。
但是,印度政府連20年專利保護期都懶得等。
他們實施了特殊的“專利強制許可”制度:特殊情況下,可以不經專利權人的同意,由政府授予、許可其他企業使用某項專利。
換句話說,當窮人買不起高價的專利藥時,無論專利保護期是否結束,印度都允許該藥品直接被仿制。
據說印度政府這樣做是為了打破歐美制藥壟斷,為窮人做救命藥,但這其實是一種無視藥品知識產權的行為,背后奉行的是“我窮所以我有理,你有錢所以你該讓我仿制”的強盜邏輯。
專利權保護是世界范圍內通行的一個準則,也是約定俗成大家一起遵守的一個法律。
別的國家當然可以仿制藥品,但沒有印度這么理直氣壯地不遵守規則。
但是,它的不守規則直接受益的卻是買不起高價藥的普通民眾。
所以,從人性角度來看,這種做法沒有問題,但是從法律角度,這是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