碼字,碼字,碼字。
沒人,也再沒什么事情打擾的池默,老老實實茍在書房碼字。
不用琢磨不用想,內容都在腦中,以時速三五千字的速度,簡單而又快速的搬到電腦上,一章一節的保存。
寫小說的,如果都能這么的照著抄式碼字,讀者們可就幸福了。
個個日更三五萬字,爽到起飛。
……
“做個魚就成,雞鴨不用…”
“沒什么胃口,清淡的就行…”
微訊語音回復了沐星絨,池默看了看時間,下午三點半,真快。
《何以笙簫默》第一章·重逢7500字,第二章·轉身5800字,搞定。
如果不是昨晚被冷青檸巨坑,估計現在都能碼完第三章·靠近6200字,那再加上第四章·命運的近1萬字,第一節部分的近3萬字,今晚能全部OK。
整本書,一共三節部分,算上幾篇翻外就是四節,共計12萬字。
今天年三十兒,年初二后半下午前往南金,年初三上午祭拜完養父母,直接返杭,爭取當天晚上全部碼完。
想到這里,池默碼字的雙手微微停頓了一下,旋即搖了搖頭繼續碼。
《何以笙簫默》小說,并沒有‘路遠風’這個角色,電視劇版路遠風是女主趙默笙的攝影同事兼好哥們兒。
最初喜歡并追求男主何以琛的妹妹何以玫,后來由于跟女主趙默笙大學舍友兼閨蜜‘林少梅·蕭筱’意外酒后了一夜,再后因懷孕烏龍而在一起。
池默想的是,要不要在小說里將路遠風的角色寫進去,但想到如果電視劇版跟小說完全一樣,也不太好。
起碼電視劇版多一個路遠風這樣的角色,能多少增加一些新鮮感。
當然,最后一點,也是他的原創寫作能力,不一定能將路遠風這個角色完美融進小說里,從而產生割裂感。
‘何以笙簫默’原著作者,可是整整寫作打磨了兩年,一舉成名。
人送親切外號‘漫烏龜’,畢竟一本12萬字的小說,寫了兩年;哪怕是女頻文,也是相當悠哉慢吞吞。
這要是擱在網絡男頻小說,別說兩年12萬字,就是一年12萬字,甚至半年12萬字,基本上人氣也都能給你掉光光;最起碼也得一個月12萬字,折合成每天4千字更新,是最底線的底線。
當然,如果寫的確實驚天地泣鬼神,周更月更什么的,一樣能火。
但對于沒有什么天賦的人來說,量大管飽,才能混上一口飯吃,不一定能吃飽飯,因為搬磚都比寫書掙錢。
池默沒有原創寫書或者編劇的天分,還是老老實實照搬腦中地球。
反正在這個世界,他就是原創。
……
叮咚、叮咚叮咚。
門開,一大一小兩個人頭。
“叔叔好,叔叔新年快樂…”
沐星絨左右手提著兩兜袋子,她的女兒童萱也是,提著小袋子。
“童童真乖,叫哥哥就好…”
池默摸了摸童萱的小腦袋,一邊接過她手里的小袋子,一邊笑呵呵定言囑咐,叫什么叔叔,我有那么老嗎。
“大哥哥…”童萱一臉的童真笑。
沒再寒暄什么,池默邀請沐星絨母女倆進了屋,兩個大人前往廚房,小丫頭童萱則是滿臉好奇的東張西望。
一年半之前,在她父親還沒有酒后出禍前,家里也是住的大房子。
不過那時候還小,也記不住什么。
只記得,她跟媽媽在現在的近乎毛坯房里,住了一年多;眼下走進相對來說又大又好又暖和的房子,一時間童心好奇心泛濫,想摸又不敢摸。
萬一摸壞了,媽媽又要賠錢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