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管池默選擇哪一種,以三家公司在全行業里的人脈關系,都會收到風聲動靜,到時候,再定方針。
池默沒想跳出棋盤動作之前,沒必要大力打壓,可繼續友好合作。
但凡想要跳盤,那就接戰吧。
……
卓峰很方,同時也很肉疼。
意料之中又意料之外,董事長沒有多余的話,又是一個‘定’字!
3千萬就3千萬,好歌難求。
只是,董事長定歸定,但他們手機事業部不能大大咧咧,要操作。
所以,能省還是要省點的。
“3千萬永久使用權,同時形象大使推廣費,第1年包含在內。”
要求不苛刻,使用權不是歌曲版權,何況他們集體也不是娛樂公司,基本使用時都會是楚仙穹出席各種節目與場合,只是將權益進行了清晰劃分。
另外,品牌形象大使首簽兩年,第1年本身有1千萬,就不給了。
等于2千萬,購買歌曲使用權。
卓峰助理面無表情,已經無力吐槽什么,馮聽芹的神情有點驚詫,沒想到3千萬的高價,竟然還答應了?
但是,歌曲不是她的也不是公司的,得楚仙穹自己做主才行。
“可以。”
楚仙穹倒沒什么太過吃驚,結果無非就兩個,定選或失敗。
不過,“使用權,如果一直我作為品牌形象大使自然沒問題,但兩年后期滿不續簽,換人后還要再使用需要得到我的授權,使用人以及場合。”
卓峰簡單想了想,點頭OK。
如果兩年后與楚仙穹的合約期滿不續,那到時候歌曲肯定要換。
‘我的夢’雖說在楚仙穹后半輩子活著之際他們都能使用,但一首歌哪能持續推廣多年,總要有更換。
唯一的就是,更換的好不好。
而且,這次花費3千萬購買一首歌,對他們來說也是一種宣傳。
別說國內,就算是國外,有過3千萬一首歌嗎?沒有,頭一份!
3千萬賣一首歌,楚仙穹固然名氣大幅度飆漲,但對他們手機品牌來說也是一個持續性的宣傳,只要聽到看到‘我的夢’,就想到他們手機品牌,也是一個不錯的廣告與營銷,還成。
雖然,還是很貴,超級的貴。
“第二點,希望3千萬中的1千萬,還是以形象大使費來結算。”
嗯?
卓峰一怔。
這倒有趣了。
另旁,馮聽芹抿了抿唇。
知道這是楚仙穹在彌補新世紀在這方面上的損失,畢竟歌是個人的,如果第1年形象大使推廣費沒有,那新世紀等于沒有入賬,只能間接另謀收益,于公司的利益,有點相悖論。
不過還好,1千萬拿出去以形象大使推廣費結算,能入手一小半。
讓利給公司幾百萬,拿人情!
可憐的戚總,只能跟著后面喝點小湯,誰讓淡出沒有花錢買呢。
1千萬換3千萬,大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