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同一個獎項會有如此大的變化,那是因為,在八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各種文學獎層出不窮,可獎金卻一直很低,最高也就一萬塊而已。
這樣一來,隨著物質生活水平提高,這點獎金已經無法支撐整個文學獎了,所以“冠名”文學獎也就隨之出爐了。
在整個九十年代,這類文學獎項是極多的,也是極為流行的,舉辦的也相當成功。
比如《萌芽》雜志的“新概念作文大賽”就是其中之一。
但即使這樣,文學獎的獎金額度依舊不是很高,比起國外的文學獎依舊差遠了。
就拿后世的文學界至高獎項“茅盾文學獎”來說吧,其獲獎作者也只能獲得最高不超過五十萬人名幣的獎金。
更不用說當下八十年代這些文學獎了。
呃……好像又扯遠了,還是說回正題。
賀云對于這些,自然是不了解的,在他的印象之中,他也就了解“茅盾文學獎”、“魯迅文學獎”、“冰心文學獎”、“巴金文學獎”這些以大作家之名設立的文學獎。
但偏偏這些文學獎項,除了少數一兩個,你比如“茅盾文學獎”是八十年代設立的外,其余大多數文學獎,幾乎都是九十年代甚至是二十一世紀才設立的,現在這些獎項根本就不存在。
也正是因為如此,對于各種獎項,他也一臉發懵。
就比如這封告知信當中所提到的“全國優秀中短篇小說獎”,他就不知道這個獎項究竟是一個什么獎?具體又由哪一家單位主辦?
原來,在這封信當中,除了告知他,他的小說《芳華》以三票之差,落選了第一屆“人民文學獎”外,還告知了他另外一個好消息。
對!就是好消息!
至少對于賀云來說,是一個難得的好消息。
信中,出版社承諾將會盡力幫他把這部小說《芳華》,推薦給明年初舉辦的1985~1986“全國優秀中短篇小說獎”評獎委員會。
同時,他們也將考慮將他寫的小說《芳華》,推薦給今年《十月》雜志舉辦的“十月文學獎”評獎委員會。
可以說,這樣的待遇,賀云一個新人作家,是極難獲得的。
因為當下的文學獎,不管是獲獎作者,還是被推薦的作者,或者說入圍的作者,幾乎都是老一輩作家,畢竟他們寫得實在太好了,也都有著很高的知名度。
而像賀云這種新人作家,幾乎是很難有“出頭”機會的,不像后世,隨便拎出來一個所謂作家,就獲得了某某不知所謂的文學獎。
這其中的道道,是很難說的清的,此刻便暫且不作細說了。
說回正題,賀云之所以能夠有這樣的機遇,其實這都得要歸功于《芳華》這部小說本身。
畢竟他筆下的《芳華》相較原著,有了很大不同,不管是筆力,還是作品思想,亦或是小說本身所傳遞出的文風,都足以達到了當下小說之中的精品程度。
而最可貴的是,他的這部小說與幾年前的《高山下的花環》一樣,是少有的一部描寫這一場保家衛國戰爭的小說。
如此一部“思想正、三觀正、覺悟高”的小說,你說怎能不被官方出版社推薦呢。
更何況,賀云原本就是一位昔日這場戰爭的“親歷者”,這等宣傳是自然是當下必不可少的。
PS:晚上有事,現在把這章寫好發了,還請大家多多支持,接下來劇情高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