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知道那魔皇口述完圣旨之后,那近侍太監去只是把黃絹攤開,把筆準備,把墨磨好,一個字都沒有寫上去。
那魔皇此時才想起,朝廷制度。遺旨需要六大臣同時在場,秉筆太監執筆,符寶郎用印,方可生效。而此時不是在京師,怎可能聚齊。
他平時傳旨傳習慣了,傳遺旨卻是第一次,(這不是廢話嗎?一個人只能死一次),一下子沒想起這個制度,看見太監沒動筆,才想起來,乃輕嘆一聲,叫道:
“左右,扶朕過去御案前,朕親自書寫。”
其實朝廷制定此制度,肯定是極好的。要知道,皇帝還活著的時候,什么都好說,誰敢假傳圣旨?哪個圣旨是皇帝親自下的,哪個圣旨是奸臣假傳的,皇帝還在,臣下一對照自然皆可以知道,所以皇帝還活著的時候,是極少極少臣下敢假傳圣旨的,因為這個風險太大了,和收益不成正比。
但是,皇帝快死了的時候,大臣們就容易做手腳了,一幫人合作一下,寫好把大印一蓋,這就是圣旨,是遺詔了。
反正死無對證,至于這個圣旨是皇帝下的,還是奸臣下的,難道還能去問個死人嗎?
而且最重要的,老皇帝剛死,新皇帝還沒繼任,亦是全天下最大最大,最重要最重要的權利還沒有順利交接好。奸臣作亂,篡權奪位在這個時候是最容易得逞的。
所以大一朝立此制度,就是為了防備最高權利交接時出現這種事。
那魔皇在御案前坐下,持起太監們早準備好的御筆,在圣旨專用黃絹上寫下:
“朕弱冠承嗣,至今已二十有三年矣,自繼位以來,如臨深淵,如履薄冰,戰戰兢兢,不敢一時懈怠矣。賴祖宗及天地神靈護佑,初無大錯,其間雖有南方人族作亂,亦旋即平復,疥蘚之疾,不足為憂。西方妖族,雖是桀驁難馴,性極狡詐,朕亦軟硬兼施,至今仍保持臣服,不敢作亂。
怎奈朕自恃勇力,親戮北海孽龍,孽龍雖已受戮,朕亦身受重傷,料是命不久矣……”
孰料剛寫到此處,那魔皇口中又吐了一口鮮血,手一松,毛筆掉到地上,頭直接趴在了御案上。
左右急忙扶起,但那魔皇頭顱已是下垂無力,御醫急向前去探脈,已是無脈矣!
原來那魔皇雖然武藝高強,若是一般老弱疾病,自可憑借自身武功內力,強提精神,書寫圣旨。
但這魔皇乃是受那赤龍臨死時的全力一擊,五臟六腑皆已受損,如果不強運內力,倒是仍可拖延片刻,但那魔皇為了書寫遺旨,須在手上傾注少許內力方可。
那魔皇強提內力,導致五臟六腑受創更甚,所以那遺詔都沒書寫完畢,就立時斃命了。
當然,此亦天意也,合魔族當滅,人族當興,若是那魔皇能寫完遺詔方崩,魔族大皇子順利繼位,則大一朝無從生亂,人族其勢,其力與魔族皆相差太遠,哪怕是蓋世英雄,亦無能為也。
“皇上龍御歸天了。”
那太醫向眾宣布道。
“皇上!皇上啊!您倒是醒醒啊,您這樣就去了,大一朝該如之何啊?我等該如之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