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敢于回身沖鋒,同歸于盡的人還真不多,在關、張、孔、馬帶領“金”字營所部殺了一兩百魔賊之后,那魔賊亦且戰且退,連同歸于盡的勇氣也沒有了。
幸好無論“金”字營,或“土”字營,皆未逼得過緊。
“魔賊們!爺爺今日心情好,饒汝等一條小命,汝等可脫下重甲,拋了馬匹!游水至對岸逃命可也。”
那張黑廝見這幫魔賊們欲逃生上天無路,入地無門,忍不住哈哈大笑,給他們指出了一條“活路。”
那魔兵聽了此言后,半信半疑,但此時確實已無路可走,雖然逃回去亦有可能受軍法之誅,但起碼可得多活一二日,且亦未必定死,即有一二十魔兵,將那重甲脫將下來,只穿單衣,赤腳游水過河。
先是一二十個游到了對岸,那眾魔兵見人族兵士果然沒有趁機追趕誅殺,個個大喜,爭先恐后都將甲仗武器丟之于地,游水過河。
列位看官,那魔賊如此狼狽,可并非是眾頭領要這些魔兵脫了鎧甲,丟了武器才準許彼等過河,而是彼若身披重甲,手持重鐵器,入水則沉也,如何能游過河對岸?
這一仗可謂是輸到了只剩內褲了。
那游過對河,逃得性命之二千余殘兵敗卒,皆渾身濕透,披發跣足,從來時官道往那金陵方向逃去,且逃且回望人族兵馬是否涉水追來,其狼狽懼死之狀,直令黃州兵士觀之捧腹。
原來高高在上之魔賊精銳,重甲騎兵,竟在七頭領之巧妙調度安排之下,被殺得片甲不剩,只余滿地之甲仗、旗幟、戰馬。
須知這大一朝中,魔族統治已近百年,且魔族人之身軀較一般人族略為高大,體格較為矯健。
對人族要殺則殺,要奪則奪。人族對于魔族之驚恐懼怕,可謂已刻入骨髓矣,一見魔族之穿著打扮,一聽魔賊交流之魔語,幾如雛雞見鷂鷹,犬羊聞虎嘯,未接戰即已先怯了三分。
活此二千魔賊殘兵敗卒,亦是眾頭領之謀也,所謂圍敵缺一,此時若不給魔兵活路,則此二千武備尚全之重甲騎兵,臨死時必爆發驚人戰力,雖最終亦會為我剿滅,但我部折損必重,且容易讓屬下兵士以為魔兵皆是悍不畏死之虎狼之輩。
而放其生也,其一彼等戰馬甲仗皆會全部為我所獲;其二可不對我部造成殺傷;其三可讓屬下兵士觀其笑話。讓手下兵士明白:即使魔賊中之重甲騎兵,亦同樣是爹養媽生之血肉之軀,在絕對劣勢之情況下,同樣懼死怯戰,狼狽逃命,絕非悍不畏死之虎狼,壯屬下兵士之心膽。其四可將“黃州反賊”之五行神兵如何善用水火,頭領之武功如何厲害之訊息傳入陵睢所部步卒耳中,以亂敵心。
話分兩頭,且說這陵睢所部步卒,在勒賜所部重甲騎兵被“黃州反賊”殺得片甲不留之后,已走至金陵至黃州之中,離金陵近三百里,離黃州亦近三百里。
須知那金陵兵馬出城之時,是步騎齊出。那勒賜所部趕到黃州城下扎營之時,已是第四日,而被殺得大敗,已是第五日,這魔族兵勇所行亦速,只五日即已行了近三百里。
這勒賜之所以如此膽大,出兵步騎相隔如此之遠,犯兵家大忌,蓋因這大一朝中雖不斷有人族百姓造反,然皆是烏合之眾,無有戰力,地方兵馬一至則擊破,彼聽聞那黃州府衙皆未被攻下,附近郡府皆安然無恙,以為黃州反賊亦不過爾爾,徒仗人多而已,且彼有三十只雕奴來回飛翔,傳遞軍情,所以乃敢如此。
且亦是那勒賜立功心切,想獨占“攻破黃州,擊滅反賊”之頭功,乃縱馬狂奔,直撲黃州城,未等步卒,乃有此厄!
而第六日行軍之時,那陵睢已隱隱感覺不妙,平時只一二時辰,即有雕奴來報前方軍情,那勒賜所部騎兵行至何處,有何敵情,皆言得清清楚楚。而今日已走半日,卻連一只大雕亦未見,彼手上雖然仍有千余負責警戒探路之輕騎,卻亦不敢讓彼走遠,否則若有埋伏,剩余步卒如何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