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少寧心中有了計較,抬手合上了合同:“行了,我出去一趟,這件事就……”
“交給我吧”四個字還沒出口,就聽到許瀟的手機響了一聲。
這聲音跟一般的提示音不一樣,許瀟目光閃了閃,立刻掏出手機去看。
果然,是秦笙發過來的消息。
內容是許瀟熟悉的文檔。
有了前幾次的先例,許瀟立刻就猜到了這是什么,連忙拉住了準備出門的管少寧,把人拽到了電腦面前。
雙擊鼠標就打開了文檔。
文檔的內容出人意料,但許瀟卻覺得又在意料之中。
是一份合同。
正是司徒久三人以隱組合和譽星簽訂了的合同。
許瀟盯著眼前的電腦界面看了許久,扭頭朝管少寧看去,若有所思的道:“這就是你說的違法辦法?”
管少寧:“……對。”
同樣目光復雜的看著合同。
簽約合同和勞動合同一樣,大多都是一式三份,或者一式兩份加電子版。
其中的兩份由合約雙方各執一份,而第三份或者電子版,則是交由作為公證人的第三方。
比如說勞動局、公證處,或者律師事務所。
要是勞動合同或者其他合同一般都會放到前兩者處,但娛樂圈的合同不一樣,特殊性太強了。
因此都是放到娛樂公司自家的法律顧問處的。
而絕大部分的律師,都有將所有到手的資料整理歸檔,以備后用的習慣。
管少寧相信,譽星娛樂的法律顧問也不例外。
因此只要確定了譽星的法律顧問是誰,再通過某些特殊手段找一遍對方的常用電腦,九成就能找到他們要找的東西了。
他本來是想去找傅景珩幫忙的,卻沒想到,秦笙這邊已經直接把東西搞到手了。
這效率……
忍不住笑著對許瀟道:“難怪你們工作室公關人員和技術人員這么少,原來是光老板一個就已經一個頂十了。”
許瀟:“……你想多了,就是單純的人暫時夠用,并且沒招到合適的人選而已。”
雖然秦笙的能力和效率確實高的可怕,但關鍵是,這人一個月得有二十天是聯系不到人的。
像之前她去天都參加比賽,整整一個月零六天,就最后一天打通了電話,其他時候都跟人間蒸發了似的。
要全指望著秦笙來找證據做公關,那他們工作室的藝人都得糊透了。
也就這次的事情跟她有關,又影響到了司徒久三人,再加上她這會兒回了安城終于空下來了,才有這閑工夫干點活。
許瀟想著,忍不住嘆了口氣。
這貨的甩手掌柜當的……也不知道當初那合同她簽的是賺了還是虧了。
吐槽歸吐槽,既然東西到位了,那就繼續干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