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白天瘋狂跑現場,搜集一切可能搜集的資料,晚上則在辦公室里分析整理資料,推理案情。
在二樓的局長室已經被他變成案情分析室。到處都貼滿了標簽和資料,畫滿了各種各樣的示意圖。
困了累了,他就在辦公室的沙發上躺一躺。
所以接到孟飛的電話,說讓他去抓捕樊步,他簡直一蹦就跳了起來。
樊步就是案情中關鍵的關鍵!如果能親手抓到樊步直接問到第一手情報,比任何分析推理都管用。
五分鐘之后,孟飛、艾婷、李獲都到了慕恩堂頂樓,朱雀的實驗室門口。
這時李獲已經穿上了孟飛常穿的體恤加牛仔褲,還戴上了一頂夏天常見的太陽帽,起遮擋臉部的作用。
他身高和孟飛差不多,比孟飛要壯實。但在夜里穿著黑色體恤,對方只要不是孟飛的熟人,應該看不出來。
到了朱雀的實驗室,他們是來找人皮面具的。朱雀最近對人皮面具的“培養”制作很有興趣。
培養制作一個指定人物容貌的“真人版”人皮面具很困難,朱雀還沒有完美掌握這樣的技術。
所以人皮面具這東西用來隱藏自己容貌還可以,要冒充某人很難。
但湊巧的是,朱雀一開始參考的就是“孟飛版”面具。
她在狻猊撿到又被她收藏的那個人偶頭就是孟飛的人偶。上面就有酷似孟飛的“面具”,一直被她好好地保存著。
李獲戴上孟飛面具和人偶帶上孟飛面具有點不同。因為他是不可能把他原始的“面具”給摘下來的。
這就導致他的臉盤看上去“大”了一圈。加上他身體也比較強壯,總地看來就變成了一個“大一號”的孟飛。
但孟飛可以肯定,如果樊步不是在生活中和他有過密切接觸,僅僅是見過他的不那么清晰的照片,應該是看不出來的。
“看起來很不錯呢。”
朱雀用兩個手指抬起這個大號版孟飛的下巴,左右盯著仔細看了看。
李獲閃電般往后退了兩步。作為李氏家族的精英人士,他不能接受被女人當做物品觀賞。
“還有十五分鐘。”
孟飛看了看手機上的時間。他一直用地圖app關注著下一班404宵夜車到達慕恩堂的時間。
慕恩堂的大門出去并不是大路,而是巷子。順著巷子走到巷口附近,不遠就是公交車站。
步行到那兒只要十分鐘左右,可以說綽綽有余吧。
三分鐘后,李獲把手插在褲兜里,耳朵上掛著耳機,做出在聽音樂的樣子,從夜深的巷口走了出來。
他耳機其實是無線耳麥,可以低聲與慕恩堂的隊友聯絡。身上則帶著定位器,隨時報告他的位置。
一支值夜班的行動隊被臨時組織起來,在艾婷的指揮之下配合他的行動。
但相比隊友,他更相信在褲兜里握著的手中的電離槍。除了劍術外,他的槍法也是千錘百煉,很準。
對手極大可能也具有異能。但那又如何呢?只要對方入了他的眼,他首先就來一發“禁止使用異能”。
然后用電離手槍一槍“失能”,也就萬事大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