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商城每首歌下載費是1元,其中收取的分成是階梯式的,如卜凡現在還不是星級歌手,音樂商城將收取50%的分成,一星收取45%的分成,以此類推,劉得華那種七星歌手只收15%的分成。當歌手晉升時,后面的分成就會改變。
比方說,卜凡的兩首歌累積下載量已經達到16萬多,他的分成是50%,也就是0.5元每首!
而據他了解,這個世界的、歌曲、劇本等文化產業原創作品出售版權的收入都是免征個人所得稅的!
而文化產業的衍生品,比如電影票房、數字音樂、出版的文學作品、演唱會門票收入……等等這些文藝作品的衍生收入只象征性的收取10%的稅!
也就是說目前為止,卜凡在扣除個人所得稅之后,已經有將近7萬塊入賬!
這是個令人驚喜的消息,對于這輩子立志在文藝圈混得他來說,這是好到不能再好的消息……這不單單是一點稅的問題,這體現出國家對文化產業大力扶持的態度以及決心!
有了這種風向,整個文化產業必將繁榮,身處其中的人自然也能跟著水漲船高!
同時,這種把文化產業轉化為經濟效益的效率也著實嚇了卜凡一跳。
想想前世一般的新人歌手,包括他自己,被唱片公司簽約后,還要經過上選秀節目聚攏人氣,再經過收歌、電臺、網站、粉絲聚集地、廣告宣傳等等漫長的周期和復雜的過程,才能在歌壇中嶄露頭角。
而且,這還是唱片公司力捧的前提下,就算這樣,也只是極個別歌手能夠一炮而紅,多數新人要么不溫不火,要么就此徹底沉淪無人問津,更別提這么快就能創造收益了!
卜凡心里感慨這就是重生者的優勢,同時又重生到這個互聯網較為領先,而文化產業又相對落后以及版權保護又非常嚴格的世界,簡直就是一天堂嘛!
他從歌手后臺取了整數六萬塊轉到自己的卡上。
驚喜嗎?
當然驚喜!
卜凡從重生的第一天就在琢磨如何成功,他甚至為此一步步安排好了規劃,當前是如何利用自己帶著的前世數百年的藝術瑰寶在這幾個月賺出自己的留學費用。
萬萬沒想到的是,竟然會有這樣一條捷徑,讓自己如此飛快地踏上這條路。兩首歌,輕輕松松就是六七萬,這還只是半天的收入!
當然,錢都是小事,還是之前的問題,這個世界對卜凡來說就是天堂,這是一片沃土,可以讓他在這里極速的成長!
盡管強制壓抑著自己內心的歡喜,結果還是不行……他走出房門,對坐在沙發上看電視的卜媽招呼一聲,跑了出去。
走到商店,卜凡買了包卜爸經常抽的一種利群,走到更遠的地方,掏煙點上,連續三支,一邊抽一邊發呆。
一直到抽了七八支煙,看了下手機過去了一個多小時,他才調整好心情,哪怕前世,他也從來沒像這樣成功過。
所以,他短時間沒有辦法克制內心的狂喜。
于是,他又點上一支煙,坐在路燈下的綠化帶石階上慢慢的抽完,然后沿著昏黃的燈光往家走。
回到家,卜爸竟然回來了,他一般三四天回家一次,待個一晚上加上第二天一上午,下午又出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