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沒有問題吧?”
醫生拿起這些紙,從標題開始讀起來。
路曉謀殺案。
最后見到路曉活著的是她的貼身侍女小陳。
本案中擁有不在場證明的人是:
張葉、葉翎、醫生——此外沒有別人了。
事件的時間順序無法精準確定。
但是幾乎可以確定的是,作案時間是在一點十分左右。
等到專業的法醫鑒定完之后,才能確定罪犯使用的手槍是否是找到的那一把。
但是從目前的證據看,這種情況的可能性非常大。
案發經過有可能是這樣的:
兇手是張葉和葉翎在娛樂船艙發生槍擊事件的目擊者,
他注意到手槍掉進了長沙發的底下。
等到娛樂船艙大廳中的人全部走掉之后,兇手進入大廳拿到了手槍。
這個兇手的想法有可能是,使用張葉的東西,能夠使大家誤認為是張葉干的。
基于這個理由,某些人的嫌疑可以自然的排除。
有殺人動機的人可能有:
律師:基于他犯有欺詐行為而得出的推測。
有一定數量的證據可以支持這一推測,但不足以控告他。
如果大圓石是他推下來的,他一定是一個抓住機會就要下手的人。
顯然,這次兇殺并不是有預謀的。
昨天晚上張葉和葉翎吵架發生槍擊事件是導火索,
那件事給兇手提供了一個理想的作案時機。
對律師有罪的這一假設的異議:
既然手槍是個對張葉不利,有價值的線索,為什么要在事后扔進水里呢?
外國人,道格拉斯:動機——報復。
這個男人認為路曉多管閑事,拆散了他和一個姑娘。
也許他也目擊了張葉和葉翎的槍擊現場,注意到了手槍的位置。
他拿走手槍有可能是認為手槍作為兇器,方便順手。
而不是需要把罪名推到張葉的身上。
這一點可以解釋把手槍扔進水里的原因。
可如果是這樣的話,他為什么要蘸著血在墻上寫下一個L?
注意——和手槍一起被發現的還有一塊天鵝絨的披肩。
路曉的嫂子:我們應該接受她的證詞,還是她的否認?
從現在的結果上看,昨天晚上的確是有什么懂被扔進了水里。
結合其他的人證詞,讓我不得不相信船員的話是真的。
他們兩人毫無關聯,所以我認為船員沒必要說謊話。
注意事項。老嫂子有沒有殺人動機?
也許她內心中并不喜歡路曉,甚至嫉妒她。
但是這種理由要作為確實的殺人動機則嚴重不足。
只有找到一個合理的動機,對她不利的證據才能使人信服。
注意點:天鵝絨的披肩。
從事實上說,老嫂子一定是說謊了。至少說了一半的謊言。
用來包裹手槍的東西就是她的披肩。
這個問題還沒來得及問,但可以猜想到,她會以丟失作為借口。
假如她不是兇手。
那么披肩是怎么到了兇手那里的?
是不是兇手在傍晚的時候就偷走的?
如果是這樣,那么是為什么呢?
沒人能實現知道,張葉和葉翎會在娛樂船艙中發生槍擊事件。
兇手是不是把手槍從長沙發下面拿走的時候發現了披肩?
可是為什么老嫂子找披肩的時候沒在那個地方發現它?是不是從始至終都在她的手里?
也就是說,是不是老嫂子殺了路曉?
她目前所說的一切都是深思熟慮之后的謊言?
又回到之前的那個問題。
如果是她殺了路曉,那么動機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