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老板打電話給我們,不是通知我們來拿工資的嗎?怎么這突然之間,說起廠房里面,那些原料與機械設備被人搬走的事情來了!”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以前那王老板,拖欠我們工資不給,我們從廠里搬點東西回去,又怎么了?”
“就是,坦白從寬,牢底坐穿,抗拒從嚴,回家過年,拿紙和筆給我們,誰知道這新老板打的什么算盤,我們真要是將自己從廠里面搬走了東西的事情寫上去,誰知道他們會不會拿這東西當做證據,將我們直接往警局里送!”
“沒錯,我們又沒犯法,是肯定不會亂寫去交代什么的!”
……
楊建的話聲,落入下方那些工人的耳中,他們大眼瞪著小眼,瞪了好一陣之后,終于開始聚在一起,竊竊私語起來。
也幸虧周邊有好幾位協警在一邊看著,要不然這個時候,這幫工人就不僅僅只是小聲耳語,說不定,他們一時沖動,又在某些別有用心之人的慫恿之下,直接弄個**出來了。
已經被人收進口袋里面的東西,想要從他們口袋里面再拿出來,本身就不是什么容易事情。
對于這幫工人會有這樣的反應,楊建并不覺得意外,他對此,早就有著心理準備。
“各位,不管從廠里搬東西的事情,你們有沒有參與,分發給你們的紙筆,除了寫你們自己的事情之外,你們同樣還可以舉報別人!”
“在場眾人之中,我給你們十個名額,從現在開始,最先舉報的十人,所能領取到工資數目直接翻倍。”
“你們舉報的人或者事情,只有我們可以看到,旁人并不知情,我們也不會當場公開舉報內容,只會在事后進行調查。”
“也就是說,就算你將自己老子給舉報了,他都根本無法知道,舉報人到底是誰?”
……
說完這一番話,楊建又將目光,望向了他身邊的一位協警:“劉警官,問您一個問題,如果胡編亂造,誣陷別人的話,會有什么法律后果?”
僅僅微微一愣,這位劉警官已經明白楊建問他這個問題,究竟是一個什么目的。
他非常配合,直接開口解釋道:“誣陷這種事情,視情節輕重,最高可判處三年以下徒刑,奉勸在場各位,就算要舉報別人,也要有理有據,不要胡編亂造。”
劉警官這一番話,看似在回答楊建的問題,但是事實上,他這些話,就是說給在場那些工人聽的。
誣陷這種罪名,情節較輕的,如何處罰,他并未直說,為了造成更大的震懾效果,他是直接將情節最惡劣,處罰最嚴重的刑罰標準給說了出來。
“什么?胡編亂造亂寫一氣,就這一點小事,竟然要判三年?”
“從警察口中說出來的話,應該真的,他們是肯定不會忽悠我們的!”
“還好,有這位警官在這里,給我們提前解釋了一下,要不然的話,我這一不小心違了法,不要說三年,就算是一年半載的,我都根本承受不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