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俊笑了笑:“李Sir,有事做就吩咐啦,不需要那么多鋪墊,我是警察,警察該做的事,我一定會做,警察不該做的事,港督開口,我也拒絕。”
他壓根就沒有李文斌那么復雜,平時做人做事,四個字而已:無愧于心。
陳金城不是好人,搞亂社會秩序,正好警隊又有任務,那就抓他。
至于抓了之后,牽扯到誰誰誰,怎樣的博弈,他是死是活,不是自己能控制的,難道要一個小小的督查去維持全世界的正義?
李文斌剛才的話其實沒有說錯,棋子去考慮棋手的問題,純粹是自尋煩惱,
‘棋子’這個稱呼,可能不太好聽而已,
換個說法,在什么階層,就做什么階層應該做的事,操自己能操得來的心;做人嘛,不可能完美,對得起自己良心就可以。
“的確有一件大事情,涉及到港島的公務員機構改革,不過呢,為了辦案,你可能要受一些委屈,所以我要事先征求你的意見。當然,委屈是暫時的。”
“這么嚴重?”
李文斌從風衣下拿出一份資料:“國分監獄,你聽說過沒有?”
國分監獄?
林家俊下意識覺得有些耳熟,但是一時半會真的想不起來。
接過那份資料,原來是一份在立法會上的提案,
關于私人資本涉足監獄領域的提案,以及可行性調查報告。
看上面的日期,是去年年底的提出的,至今已經有大半年。
私營監獄這種東西,不算什么新鮮事,大漂亮國很多年前就在做,目前全國已經有三成的私營監獄。
歐洲和南美也有一些。
這份提案和可行性報告,正是根據大漂亮國的經驗得出的,
在報告中,私營監獄,好處明顯。
第一,可以幫助政府減輕財政負擔。
港島的公務員的待遇高,又喜歡學著歐美那一套,講人道,監獄的福利生活條件好得不像話,有些底層的窮人生活水準都趕不上監獄,
但是對于政府而言,是一筆很大的財政開支。
單說人員工資:監獄的獄警、管理后勤,都是公務員編制,薪水福利高昂,熬年頭退休,獄警最起碼也能混到個警長,又是一筆龐大的退休金。
第二呢,管理方式更加靈活。
由私營企業來開辦監獄,可以繞開很多政府的條條框框,死板規定,用更加‘人性化、科學化’的方式,有針對性的、靈活的,對犯人進行改造;
第三呢,目前公立監獄雖然也有監獄工廠,但是效率太低,很多甚至是賠本經營,
若是讓私人來經營,不敢說一定賺錢,最起碼可以做到盈虧自負,不需要政府賠錢。
政府只需要每年按照囚犯人頭,給與一定數量的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