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營監獄一旦站住腳,又等于為私人資本進入警界,打開一扇門。
“所以,現在警方需要拿到明確的證據,證明這個國分監獄,有大問題!證明私營監獄,一定不可行!”李文斌說。
“陳金城就是死在去國分監獄的路上吧?”林家俊說。
他有點明白了,
警方不查陳金城,不代表不能查國分監獄。
往深處想,好端端的,為何要將陳金城從設施齊全的赤柱,轉移到才成立、漏洞百出的國分監獄?
博弈嘛,這里我讓一步,那里我就要進一步。
不過呢,這些都是所謂‘棋手’該想的,他一個督查警官,沒有必要考慮那么多。
“問題是,我的身份,去國分監獄合適嗎?”他問。
連朱美娥都說了,自己現在正當紅,莫名其妙調去監獄,人人都能看出有問題。
“你看下這個。”
李文斌又拿出一份報紙,
頭條就是關于林家俊的,警察當街用槍指人,還強迫他人服下不明藥物。
不過,日期卻是明天的?
“我在媒體工作的線人給我的風,說有人要拿這件事做文章,整你。所以今天我提前來征求你的意見,若是你愿意去查,那就做一出戲,借這個由頭,將你降職發配;若是你不愿意……”
李文斌看了眼‘明天的報紙’,“我想辦法讓人壓一壓。”
林家俊想了想,說:“李Sir,哪有這么簡單?我現在的身份,即便是降職去監獄,人家也一定防備著我,哪里能查到什么有用的信息?既然是做戲,那就做全套,干脆我脫警服,以犯人的身份去國分。”
李文斌一愣:“那你的安全問題怎么辦?”
“做獄警難道就一定安全?那之前赤柱的警察怎么死的,只要有犯人肯抗,獄警同樣有危險。”
林家俊笑笑:“不過呢,李Sir你說的對,安全問題還是要留一手。”
……
……
接下來幾天,警隊發生了一連串的變故。
首先是港島一家八卦媒體,爆出最近正當紅的年輕督查林家俊,違規執法,并且緊跟著就有律師投訴,拿著一大堆證據,要告林家俊;
不等警隊內部調查清楚,林家俊便單槍匹馬,砸了對方報社,并且把之前違規執法的‘對象’、報社的幕后老板,洪興十二揸fit人之一的黎胖子,打斷了腿!
又一次當眾,開槍,子彈直接射入大腿!
軒然大波!
警察報復媒體,砸人家報社,打斷人家腿?
讓人感覺,一下子回到了當年四大探長的黑暗時代,
即便是那個年代,警察整人,也必須找一個合適的借口,或者私下做,哪有像林家俊這樣明火執仗沖進報社開槍的?
媒體震驚,警隊高層震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