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波,怎么樣,交代了沒有啊?”
五十嵐捧著咖啡,從審訊室里出來,身后的一名D組年輕高級警長手里則拿著一份問訊筆錄,
今天抓回來兩個人,鄧廣榮手下阿明和天機陳,分別在不同的審訊室接受問詢,林家俊由于要避嫌,所有由D組兩個老資格五十嵐和肥波分別審問。
五十嵐這邊進行的十分順利,天機陳不想坐牢,可是相比出去給聯公樂搞死,他寧可去赤柱‘躲’一段時間,港島這個地方刑罰其實不算重,像他這種情況,沒有直接殺人,又主動坦白愿意指證鄧廣榮,事實上最后也沒有造成嚴重的傷害,最多判兩三年就能出來。
還有個主要的原因,如果不配合,聯公樂能搞他,難道和聯勝不能?
聯公樂要搞他的阿明,當著他的面,被和聯勝的左手一拳打得口吐白沫,兩個社團哪個更狠一些,不言自明。
出來混的,誰都惹不起,如果非要惹一個,那就惹相對弱些的那個。
其實呢,說起來,天機陳換道具,參與謀殺這個罪名,由于林家俊平安無事,并不重;如果他不配合,真正嚴重的罪行,反而是另外一件;重傷害。
他用撬棍活活打掉了聯公樂小弟阿力的手,而且當時,所謂的‘他們要殺我’,只是天機陳個人的猜測,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表明他猜測的的確就是事實,因此論罪的話,這件事可大可小,警方裁量權很大,
朝小了說,是正當防衛,朝大了說,嚴重的身體傷害導致殘疾,做十年牢都足夠!
進來后,都不用五十嵐怎么詢問,天機陳就竹筒倒豆一般主動交代,還學會搶答,幾乎都不用問,就把自己知道的所有東西,一五一十主動交代。
不過呢,恰恰也由于這次并沒有造成特別嚴重的后果,除了一臺攝像機鏡頭被打爆,林家俊臉上有劃痕之外,其他半點損失沒有,所以想要搞鄧廣榮,僅僅靠著天機陳一份口供是遠遠不夠的。
口供很重要,但證據鏈才是定罪的關鍵,僅憑著這份口供,鄧廣榮只要找一個好點的律師,完全可以輕松把謀殺未遂,打成‘意外’,說是因為商業糾紛,想給競爭對手東英找些麻煩,沒想到事情搞大;
最好的結果,甚至可以脫罪,反咬一口說天機陳因為欠債不還,誣陷他。
所以,鄧廣榮親信手下阿明的口供,就尤為重要。
肥波來審阿明,不出意外,這個社團紅棍,江湖強人,嘴非常的硬,一句有用的話都沒有說,對付警察經驗十足。
肥波看了看手表,說:“涉嫌綁架,最起碼還可以拘留他四十個小時,我就不信他的嘴巴是焊了鐵水,就是撬不開?”
“難說。”五十嵐心有余悸的搖搖頭,
他們做警察多年,和這幫混社團的打過交道太多,這種爛仔,有的是真的傻乎乎的忠心義氣,有的則是想明白了,總之,只要抱定決心咬死不開口,警察真的沒有太多好辦法。
電視上那種靠著話術忽悠對方,讓對方犯錯誤,露出馬腳的情況,基本都是扯淡,因為問詢最后,筆錄需要簽字畫押,如果到時嫌疑犯反悔,不承認他說過的話,拒絕簽字,那無論他之前說過什么,都沒有任何法律效應。
早些年還算是好辦,可以上手段,只要手段上足,鐵打的人也會招供,不排除這個世界上有真正的鋼鐵漢子,可是這么多年從警,肥波卻一個都沒有見過,人的**和精神在受到極限的壓迫之下,任何信息都可以問出來。
現在嘛,**律,講文明,講公開,有警務條例管著,有律師媒體看著,整個社會當然更好,但是實際操作中,對警方辦案能力的要求更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