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繞來繞去,還是歌曲的版權問題。
張雪涵的性格有點耿直,如果公司真心待自己,分一點版權給公司也不是不能接受,但讓她寒心的是公司至始至終只把她當做一顆搖錢樹。
剝削自己的同事,又不愿意給自己足夠的尊重。
一姐如何,小天后又如何?
還不是受盡這些中年油膩男人的欺負……
從那次《歡樂大本營》打歌臨時被范曉麗替換,張雪涵和天茂娛樂之間已經產生了一道難以彌補的裂痕。
大半年之后,張雪涵以《遇見》和《夜的第七章》的爆火,重新受到了《歡樂大本營》地邀請,這是她個人的成績,與公司無關。
當時,她為了拉夏帆過來,故意放棄了自己的報酬,以0通告費錄制節目,也抱著一顆報復的心。
“老娘不稀罕那點通告費,而沒良心的公司也分不到一毛錢!”
不過以張雪涵倔強,又不愿意退讓的性格,這一幕之后,她和公司的矛盾便越演越烈了。
看著湯毅咄咄逼人的姿態,張雪涵不再干坐著,而是換換起身。
同時,門口的保鏢看到這一幕,神情也凝重了起來。
張雪涵對著門口揮了揮手,表情淡漠地說道:“湯經理,《遇見》這首歌的部分版權在我這里,但我至少讓公司負責發行了。《遇見》的成績有多好,不用我說了吧,公司也從中獲利了,你們有感恩我嗎?”
“沒有,你們覺得這一切是理所當然的!”
湯毅微瞇著眼睛,坐在沙發椅上。
“那《夜的第七章》呢,這首歌這么火,公司連湯也喝不到。”
“你這人真搞笑!”
張雪涵如看白癡一樣瞥了他一眼:“這首歌是以夏帆為主的,我只是輔助,發行權都在時代娛樂那里,你在我這里吐什么苦水?”
“何況這首歌曲的演唱權是夏帆給我的,跟公司有什么關系?”
湯毅嘴皮微動,頓時語塞。
他可不敢指責夏帆,萬一對方以后不愿意給自己公司的藝人寫歌了,這損失可就大了。
華語樂壇已經很久沒有這么高產量的音樂人了,首首都有金曲的潛質。
不過湯毅拿不準夏帆和張雪涵之間的私人關系,也許真的是不同尋找吧?
所以她才不愿意和丁俊杰組CP?
想象下,如果張雪涵當時真和丁俊杰組CP了,后面就不會有那首爆款的《遇見》了。
“湯經理,我跟你說件事,當時我還想過將夏帆挖到天茂娛樂來,對方似乎也動心了,只不過后來在曉明哥的邀請下去了時代娛樂。”
張雪涵的話幾乎在湯毅的傷口上撒鹽,痛心疾首。
原來自己離成為夏帆的頂頭上司,只有一步之遙。
“時代娛樂以影視為主,反而在音樂版權上給了夏帆很大空間,所以他對天茂娛樂只是動心,但談判肯定是談不攏的,你也不用遺憾。”
張雪涵繼續補刀,看著湯毅憋屈的表情,又話鋒一轉。
“言歸正傳,談正事。湯經理,你也知道,為了這一首單曲,我自掏腰包前前后后花了100多萬。”
“之所以沒將發行權給公司,你心里應該也清楚。”張雪涵帶著譏諷的眼神望向湯毅,“《遇見》的發行權給了公司,你們也沒感激我,該針對該打壓一點都沒少,我受了委屈,為什么不能有脾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