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歌最吊的?”
莫雷讀了下這條熱搜,撇了撇嘴。
中文可是太難學了!
但他又不得不學。
現在可不比二三十年前,英文歌在華夏已經沒那么有市場了。
二三十年前,USA的中文譯名還叫“美國”,他的一些前輩也沒唱中文歌,單單憑著英文歌就在華夏市場卷走了大筆美金。
時過境遷,莫雷覺得自己沒生在一個好時候。
別說華夏市場了,英文歌在美國本土的市場也在萎縮,因為人口比例的關系,拉美裔人口數量已經超越了白人的數量。
拉美裔人口第一語言永遠是西班牙語,可不像那些華人愿意拋棄母語,直接擁抱英語。
在莫雷目前發行的單曲里,英文和西班牙文的數量是相近的,而如今又發了一首中文歌。
這家伙的語言天賦是可以的!
不過一切為了賺錢!
“如果這個國度里的華夏人,愿意像我自己國家的那些華裔愿意擁抱英文,崇拜英文就好了。也不用我這么辛苦地學中文了!”
想想那些前輩,莫雷的心里還是有點失落感。
不過為了討好這個國度里數量龐大的歌迷群體,說一些違心的話是很正常的。
莫雷決定蹭一把這一條“中文歌最吊的!”熱搜。
“中文歌和英文歌在我心里都是世界上最吊的音樂!”
他果斷發了這一條微博。
起初,莫雷還猶豫著要不要再加一個“拉丁文歌”?
隨即,他覺得這個舉動有點畫蛇添足。
微博是華夏的社交媒體,自己國家那邊的網民會關注的本來就不多,那些拉丁裔群體更不多對微博感興趣了,自己何必多此一舉呢。
不過自己只寫“中文歌是最吊的”來符合華夏的歌迷群體,也覺得有點假,畢竟英文是自己的母語。
你連自己母語都不尊重,一味拍其他語種的馬屁,人家更不會尊重你了,覺得你數典忘祖。
至少莫雷和他的白人朋友,對著那些生活在本國的華裔熱衷于英文,又排斥自己的母語,嘴上不說,心里是非常瞧不上的。
他更尊重那些拉丁裔,所以為了討好那些群體會發行拉丁文歌曲,而發中文歌是為了華夏市場,而不是為了本國的那些華裔,這是本質區別。
果然,莫雷的策略是正確的。
他發了“中文歌和英文歌在我心里都是世界上最吊的音樂”,華夏的歌迷群體大多非常理性,對他也是夸贊居多。
畢竟莫雷的母語是英語,所以拿英文歌和中文歌并列,不會引起大家的反感。
不過在他收到的眾多私信里,有一條是這么寫的:你好,親愛的莫雷,我是ABC,我覺得英文歌比中文歌吊多了!
ABC?
對于這種舔狗,莫雷在自己國家見多了!
他嘴角不屑地笑了笑,直接忽略了這條信息,又看到了下一條私信:你好,莫雷,因為你的關系,我第一次聽了英文歌。很棒,我覺得英文歌和中文歌一樣好聽。
“這個肯定是華夏本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