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鵝音樂給予夏帆的絕對是一份肥約!
3年1.5華夏幣的天價,足夠讓娛樂圈里許多藝人,哪怕是一線的都羨慕的眼睛翻紅!
根據夏帆和時代娛樂之間的合約條款,公司將會拿走其中酬勞的6成,不過這僅限于影視劇片酬,以及商業活動。
如果夏帆發行的單曲由時代娛樂的音樂人負責填詞填曲的話,分成比例也依照以上條款。
不過現實是夏帆的所有歌曲全是由他本人包辦詞曲的,公司的音樂人只負責編曲,所有歌曲的版權分成八二分成。
歌曲方面,夏帆8成,時代娛樂2成。
雖然編曲對歌曲的重要性不低,但夏帆只要愿意,花點錢自費去市場上找合適的編曲人并不是一件難事,他把編曲的機會留給公司,也算是一種誠意。
這是資源互換,總比他一個人在娛樂圈里獨自打拼來得好。
企鵝音樂的這份合約,意味著時代娛樂每年趟收1000萬,3年合計3000萬。
這也意味著未來三年,夏帆一直在家里睡大覺不工作,也能保證每年至少5000萬華夏幣的收入。
對于夏帆而言,錢來得太容易,而對于公司而言,這簡直是超級提款機,搖錢樹,不工作也能一年給公司貢獻1000萬。
夏帆拿著這份電子合約的復印版本,仔仔細細看了一遍兒,又暗自觀察了眼前兩人的神態。
作為他經紀人的黎燕姿,臉上的情緒有點錯綜復雜,這件原來值得喜慶的事情在她看來似乎并沒那么開心。
至于總經理周永盛,興奮之情溢于言表,一份A簽合同已經握在手里。
A簽合約,藝人的分成高達7成!
只有頂級的一線藝人才能獲得時代娛樂的A簽合同,而且之前簽約的藝人里沒有一個藝人的主業是歌手。
“代價是我的作品必須在包括華夏音樂平臺在內的各大音樂平臺下線?”
夏帆眉頭微皺,繼續往下讀:“合約簽訂后,如果企鵝有權力在合同期內全權處理甲方歌曲的運營模式。”
通俗地講,就是要開通VIP了。
現在是聽歌免費,下載歌曲要收費,這是大多數歌曲的營銷模式。
不過根據以往經驗,如果某一位歌手的歌曲版權被企鵝音樂買斷后,聽歌也得付錢了。
其實大多數歌手并不愿意這樣做,聽歌收費很容易影響到歌曲的傳唱度,反而會影響商業收入。
網絡時代,大多數歌手都不會指望通過數字單曲地銷售來賺錢。
但有一個無奈的現實,大多數成名歌手的歌曲版權并不是在自己手里,而是被身后的娛樂公司牢牢掌控。
他們為了來錢粗暴又效率,愿意答應企鵝音樂的買斷要求。
三年?你TM最好給老子簽個5年,10年!
不過資本家也不傻,只簽3年,三年之后根據市場反饋再定價。
到了夏帆這邊,情況有所不同,由于歌曲版權在他個人手里,公司無法定奪,只能由他自己來決定。
“人家出了這么高的價格,提一些要求也在情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