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的“科學研究發展局”,完成了制造原子彈的有關理論與原料、設備、技術等方面的準備,于民國三十一年六月十七日,向當時的美國總統羅斯福,提出了建造工廠進行生產的報告,并得到了批準,而就在民國三十四年的六月底,原子彈馬上就要進入實驗階段了。
整個的七月份,日軍都在不斷的調兵,不斷的擴充軍隊,而這個期間發生了一件重要事情,那就是七月十七日,美國、英國、蘇聯的首腦和外長,在柏林西南波茨坦舉行了一次關鍵會議。
在本次會議期間,三國首腦討論了結束對日作戰的條件和有關對日本戰后處置的方針,并通過一項由美國、英國和華夏三國代表簽署的決議,在二十六日宣布,即波茨坦公告。
其主要內容是,盟國對日本的作戰,將持續到日本完停止抵抗為止,敦促日本政府必須立即投降,公告還規定了盟國接受日本投降的條件。
七月二十七日,日本首相鈴木貫太郎召開內閣會議,這個公告自然遭到了分子的強烈抵制,堅決要和盟軍決戰到底,對公告不予理睬。
二十九日,鈴木貫太郎首相代表日本政府發表聲明,拒絕投降。
但是日本政府并不知道,就在七月十五日的上午五時三十分,在美國新墨西哥州北部的阿拉莫斯原子試驗基地,美軍的原子彈進行了地面試爆,并且獲得了成功。
七月十六日,參加波茨坦國際首腦會議的美國總統杜魯門,接到國內關于原子彈試驗成功的報告,同意在本次會議結束的時間,也就是八月三日之后,使用原子彈轟炸日本的新澙、廣島、小倉、長崎這四個備選城市。
美國將在阿拉莫斯試驗基地裝成的部分原子彈,由飛機先運到了舊金山,再由巡洋艦運往馬里亞納群島的提尼安島,在七月二十六日到達,其它部件由運輸機送達。
“老板,我們已經按照您的要求,把第二批學員分配到了各地的警察局,其中華北地區占據了百分之七十,滬市占據百分之二十,華中地區百分之十,基本上已經完成了預定目標。”
“警政司的總部機關這段時間連續加班,把各地警察局送來的檔案材料做了詳細的登記,并且派了多個工作組,到下面對警察廳和警察局的人員編制、資產、武器裝備等等做了核實,卷宗一式三份,警政司總部留一份,送到滬市兩份。”馬曉天說道。
時間推到了八月七日,在七十六號的辦公室,陳明翔召開了警政司高層領導會議,內容就是相關工作的推進。
除了常務副司長馬曉天、副司長杜勝建和嚴明倫,還有警察局副局長盧應、潘搭和夏中明參加,專職秘書吳梓瀅做了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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