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事情我倒是知道,鹽井公館也不知道犯了什么邪,以東南貿易公司作為借口,砍掉了特工總部六萬塊的經費,本來晴氣中佐打算讓華通貿易公司補充一部分,但是這家公司牽涉到的利益方太多,最后弄了個不了了之。”
“上個月東南貿易公司就開始運轉了,由中島信一少尉盯著,葉邀先和尤菊蓀負責,還有立泰錢莊、實業銀行也在籌辦,資金缺口很大,都在等著東南貿易公司的利潤買米下鍋。”萬利浪說道。
“那這個事情怎么處理?行動總隊擴張的速度太快,眼下有六個大隊七百多人的編制,每個月光薪水就得十幾萬法幣,加上各個隊部正在裝修,隊員們也要安家,最少有十萬元的缺口,難道要我們出這筆錢?”林志江提到錢,眼睛都要紅了。
這就是差距了,都是總隊長,人家吳四保未必當回事,他林志江遇到這茬就得拉稀!
行動總隊六個大隊有五處辦公地點,警衛總隊五個大隊只有三個辦公地點,光是裝修辦公家具采購,就節約了一大筆錢。
吳四保那貨來錢的地方多,不但地盤大油水豐厚,而且還偷竊、搶劫、綁票勒索、制毒販毒,財大氣粗的很,別說是十萬塊,就算一百萬都沒有問題!
而林志江呢,只是個軍統叛徒而已,沒有這樣強悍的財力,讓他從口袋里拿錢出來,比要他的命還可怕。
這個人渣或許能稱得上最貪財的叛徒,其貪婪程度僅次于吳四保,連死人的錢也要賺。
現在的十萬法幣,倒還值點錢,法幣剛開始發行的時候,一百法幣能買兩頭牛,現在也就是買一頭豬,沒有貶值到最恐怖的階段,所以誰要拿出來也不是容易的事情。
那么林志江出得起這筆錢嗎?
他拿出全部身家,倒也能湊夠十萬塊錢,可問題在于,來特工總部的人都是要賺錢的,不是來賠錢的,錢落到口袋里不可能拿出來。
同樣的道理,萬利浪、張進廬等人也不可能出這筆錢,哪怕是特工總部將來還要補足,錢在自己手里才是最放心的,萬一黃了呢?
“這樣吧,我們干脆找市北區的那些大富商借借,無論是賭臺還是煙館,每天的現金很充足,估計都能拿出來,大不了從以后的保護費里扣除,我們可以打借條。”林志江眼珠一轉說道。
“不行,你這是個餿主意,行動總隊是長期吃市北區的,不能為了一點困難就壞了自己的形象。”
“再說,我們立足未穩,這些人未必肯借給我們,敢做這樣的生意,誰后面沒點背景?”萬利浪搖了搖頭。
在滬市這種國際大都市,百萬富翁也不算稀罕,能夠拿出這筆錢的大富商很多,但做正當生意,能借給他們這群特務的卻一個都沒有。
百萬富翁指的是總資產,流動資金最多也就是兩成,三成的都不多,對一家公司工廠來說,抽走現金流就是致命的。
這不包括做賭臺、煙館、娛樂場所這種生意的百萬富翁,他們玩的就是現金,還放高利貸,可問題是,人家憑什么借給你這么多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