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該怎么辦呢。”
盼望找尋多年的兇手出現了,葉翊輝心里沒覺得絲毫輕松,反倒更加沉重了。
從看到的卷宗里,葉翊輝也不知道一共具體是有多少受害人。
警方公布的第一案,是1995年的1月10。
他母親死亡的時間,是1999年的8月18。
這兩個案子之間有4年的時間,配合上案子的定性還是惡**件來看。
那么在這期間,王建旋極可能還犯下過至少一起以上的案子!
這么多次,跨度時間這么長卻沒被發現,
除了估計是因為王建旋本身就是負責這個案子,能給調查帶來很多阻力之外,
這人的手段和心機,也勢必非常人所能及。
想想也的確如此,如果不是自己能看到兇手的顏色,不也是還被蒙在鼓里嗎?
虧他還把王建旋當成努力成為的目標,當成一個為人民的好刑警!
可這種人,他該怎么搜集證據將其繩之以法?
想了想,葉翊輝頓時面露苦澀。
他現在連案子的全貌都不曾了解,又那里知道去什么地方尋找證據?
直接去質問王建旋?
哪怕不是他嫌自己命大,找死呢這是。
王建旋為什么選擇收養他,他不知道。
葉翊輝覺得可能是擔心他回憶起了那晚發生的事情。
畢竟從頭到尾,他都藏在床底下,
雖然因為視角的緣故看的不是那么真切,但算是目睹了整個過程。
等王建旋知道自己的時候,在想殺他滅口已經是不太可能。
所以收養自己,親自監視才是最佳選擇。
以前他什么都沒回憶起來也就算了,
一旦事情敗露,那王建旋會對他做出什么事情來,難道還用想嗎?
“怎么辦?”
葉翊輝眉頭越皺越緊。
只憑借顏色,根本沒用。
他必須要證據!
可他連案子的全貌都不知道,又何來證據?
想來想去,到頭來的路又只有一條。
成為刑警!
只有當上刑警,他才可能擁有資格去申請調閱當時的案子的全部卷宗。
也只有做到這一點,他才能開始有針對性的調查取證。
只要自己足夠隱秘,即便看卷宗的事情王建旋知道了,
但對方絕對不會想到自己其實已經懷疑了他!
因為王建旋并不知道他眼睛能看到兇手身上有顏色的事情!
敵明我暗,是他現在唯一的優勢!
“可……真的是他嗎?”
葉翊輝的心里還是無法完全的堅定下來。
過往和王建旋的種種,他實在不覺得對方單純是在演戲。
“不要去想,不要去想……”
葉翊輝搖搖頭讓自己先不要去思考這些。
既然他是警察,那是與不是,就別一廂情愿的去認為。
一切,拿證據說話!
想辦法成為刑警調查王建旋,如果是,他就不要在抱有不缺實際的幻想。
如果不是,那自然更好。
現在的主要問題是王建旋已經明確表態了,
很直白的告訴了他,絕對不可能讓他刑警的申請被批準的。
可他又是必須要成為刑警的!
那該怎么做呢?
兩人身份上的差距太大了。
以現在又能做什么呢?
凝眉苦思中,電視里播報的一條早間新聞,漸漸吸引了葉翊輝的注意。
新聞中提到了,AB市的一個高檔別墅小區遭到盜竊的后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