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錄大勇問道:“你能保證怡王爺會同意?我們的駿馬本來就不多啊,要是生意不成……”
“買賣不成人情在。”龔楚信道:“即便是之后的不同意,但這一批兩萬匹的駿馬,就全部按照半價來交易。我下次過來,一定會帶著和這批駿馬價值相等的東西過來的。”
“痛快!”
火曲拔一拍桌子,“好,就這么定了!”
兩萬匹駿馬就是二十四萬兩白銀了,比起他們要求的半價六十六萬的貨物,也已經幾乎達到了一半。
怎么看都是吃虧不了啊!
和怡王府做生意就是痛快!
他身后的一群大首領也笑得合不攏嘴。
這群大首領本身就是窮苦出身,不講究享受的。
可龔楚信帶來的這么四種寶貝,連他們都難以抗拒,就更別說那些中大型部落的大首領、小首領們了。
把東西拿過去,購買一些在冬季本來就是負擔的牛馬羊、甚至是奴隸們,他們肯定會求之不得。
買賣做得小心一些,多跑幾個地方,綜合起來不就積少成多了嗎?
只要我們的人口達到了二十萬,可用的戰士達到了四萬人,自保能力絕對會大大增加。
到時候是繼續偷偷的發展,還是干脆打出旗號來成為區域霸主,都有很大的自主性嘛!
……
注:關于這幾章購買駿馬數量和價格,在這里稍微啰嗦幾句,想要讓諸公有更好的理解。
大明萬歷三年(1575),宣大總督方逢時想要限定三鎮貢市馬價,戶部給的答復是“宣府以一萬八千匹為率,該銀一十二萬兩;大同一萬匹為率,該銀七萬兩;山西以六千匹為率,該銀四萬兩。著為定規,以便遵守。”折算下來是6.7-7兩一匹。
到了萬歷十九年(1591年),閱視宣府邊務左給事中鍾羽正,又上奏文,提出確定貿易馬匹數量,“宣鎮市馬,萬歷三年報一萬八千匹,銀一十二萬兩,乃歷年遞至三萬六千匹,長此安極?合以費銀一十八萬五千兩為率。”這就是說,此時宣府鎮市交易馬為36000匹、185000兩白銀,合計價格5.14兩每匹。
萬歷四十年(1612年),明蒙在三鎮的市馬額及馬價銀:宣府鎮市馬額為36000匹,馬價銀為185000兩;大同鎮市馬額為15500匹,馬價銀為10萬兩;山西鎮市馬額為6000匹,馬價銀為4萬兩。三鎮馬價銀總額為32.5萬兩。
這是正常交易,且只是邊市兩國之間交易,拿到市場上去賣給客戶,價格至少應該是上升5成、甚至一倍。
故而大康在小部落聯盟購入的馬,比照這個價格,按照西北三省內部12兩白銀一匹的市場價,應該不為過。
再感嘆一下我大明,居然買了100多年的蒙古馬匹,平均每年都達到了五六萬匹,竟然還是被打得如此之慘,果然戰爭的關鍵在人,而非兵馬矣!
同時也可以類推一下,大康對于草原駿馬的需求,仍舊是無窮無盡的,從來不會嫌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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