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師今天的任務也完成了,媽媽記在小本本上。”
竇竇高興地嘆口氣,終于完成了今天的任務,她當即讓小園媽媽快點起床,去自己房間里睡覺,不要占著寶寶的地方。
寶寶都沒得睡呢!
向小園:“……”
完成了任務就開始趕媽媽走嗎?態度變的也太快了吧。
“讓媽媽再躺一會兒。”
竇竇爽快地同意了,只是決定開始按時間收費,一分鐘一個5塊錢,她讓小園媽媽使勁躺吧,最好睡過去,那樣她就發財了。
向小園無語,沒好氣地起床,讓兩姐妹躺進被子里,關掉床頭燈,悄悄出門了。
——
一直不算平靜的娛樂圈這天爆出了一個瓜,和李想有關。
李想的工作室正式向青年歌手董方宏發去律師函,要求對方立即停止翻唱《星晴》,并且在公開道歉,賠償相應損失。
事情的起因是,工作室授權董方宏在一檔綜藝節目里翻唱《星晴》,當時這首翻唱歌曲在那一期節目中反響很好,拿到了第一名。
在那之后,董方宏在沒有取得李想的授權的情況下,在多個公開場合演唱這首歌曲。
被人舉報后,李想的工作室發了問詢函過去,對方在限期的最后一天給了回復,大意是事先取得了工作室的授權,翻唱不存在侵權。
對方還拿出了上一次李想簽字的授權書,并且讓發問詢函的工作人員在工作室內部先溝通了解,不要貿然質疑。
于是工作室第二次發去問詢函,對方沒有理會,限期已經到了,答復卻沒有到,于是李想的工作室正式發去了律師函。
這事本來是在雙方之間解決,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被媒體爆了出來,引起網絡熱議。
“真不要臉啊,明明翻唱哥哥的歌曲,卻不承認!”
“董方宏是誰?哪里冒出來的二流歌手,在這里蹭哥哥的熱度。”
“我看過他參加的綜藝節目,當時還覺得他翻唱的《星晴》挺驚艷,但是沒想到他賴上了,腦袋短路了嗎?”
“哥哥的工作室都說了,只是授權在綜藝節目上翻唱,沒有授權商演,這個董方宏竟然還能振振有詞,到底是他清楚,還是哥哥那邊清楚啊。”
“又是一條蹭熱度狗,鑒定完畢。”
“他把《星晴》翻唱的花里胡哨,特油膩,沒有了原版的單純和可愛,我不喜歡。”
……
絕大部分人都是力挺李想的,但是也有不同意見的。
“人家唱了就唱了吧,李想得饒人處且饒人。”
“小歌手生活不易,就讓他唱唄,李想也不在乎這么一首歌。”
“李想在這事上有點小氣了,氣度和自己的身份不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