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大人所言,確實有道理。雷擊較多之地,可著各地了解匯報。至于高塔……”
營繕司主事張嗣誠道:“既然是要驗證避雷旗桿能否保護宮殿免遭雷擊,那么高塔應該比宮殿更高,要超過皇極殿,起碼要達到一百二十尺,除了高度,周圍環境也應該相仿,便是要平地、開闊無遮擋……”
韓學信搖了搖頭:“一百二十尺高的高塔,造價幾許?又要造多少?”
張嗣誠道:“雖未核算,但一座高塔,起碼要數千兩!若想驗證旗桿是否能避雷,起碼要建……數千高塔才可以!”
給事中也會算賬,這是好事。
算賬也是講科學,只不過算到最后給出一個數千兩、數千高塔……數千的范圍太大了,少則一千多,多則九千多,都是數千!
但即便是一千多,一千多乘以一千多,也要一百多萬兩銀子。
工部的官員,臉色更難看了。
后三宮重建花了多少錢?預算也就是一百多萬兩,最后花了六十九萬兩。
真要是能拿出一百多萬兩銀子,便可以啟動三大殿的重建工程——這倒不是說防雷不重要,但是為了驗證防雷有沒有效果,就要先花一百多萬兩銀子,顯然有些過于浪費了,國庫也承受不起。
更何況一千多高塔真的夠嗎?一千多高塔……似乎并沒有多大的說服力。
工部侍郎姚繼可搖了搖頭:“一百多萬兩銀子,戶部可拿不出!”
常洵端坐正中,不急不慢的喝著茶。
他不急著開口,先看眾人的態度,謀定才好后動。
工科的幾個給事中,無疑是反對的!
這時便看出“雷劈給事中”的好處了,至少他們現在不會抱著“雷擊與失德”的觀點胡攪蠻纏,必須得回到“講科學”的路子上。
工部的兩位主事稍好一點,相對較務實。
常洵更為關注營繕司郎中王在晉、員外郎李之藻。王在晉寫了《三朝遼事實錄》,是個講事實的學霸;李之藻寫了《天學初函》,是明末不多的“講科學”學霸。
不管講事實,還是講科學,都屬可以交流的行列。
“單獨建塔,靡費太多,可否降低高度,用大木代替高塔?”王在晉開口了。
李之藻也道:“一百多尺的大木,倒是有的,但采伐運輸不易,可在大木產地附近,擇地立木,應能降低費用。”
這兩位,考慮的很具體。
“再怎么降低,數千高桿,數十萬兩銀子總是需要的,而且滋擾地方,諸多不便!”
韓學信再度開口:“這避雷旗桿有用便罷了,若是無用,浪費這么多銀錢,誰能擔得起這個責任?”
韓學信道:“國庫的情況,大家都是知道的,除了常年的營建賑濟,寧夏之役,耗銀兩百余萬兩;東征援朝,耗銀七百余萬兩,平定播州,耗銀三百余萬兩;重建后三宮,又用銀上百萬兩,國用大匱,卻要費數十萬兩銀子,驗證這前所未聞、前所未有之事,是否本末倒置,舍本而求末也?”
張問達也道:“數千高桿,太過勞民傷財……”
工科的態度與策略,已經非常明確,便是緊扣花費問題,盡可能阻撓項目的推進。
工部的態度也不積極。
這時,內官監掌司太監何江開口道:“高塔靡費,可以少建一些。數尺、十數尺高的屋子也常常遭到雷擊,咱們可以多設置十數尺高的避雷旗桿,難度不大,也省花銷,甚至可以讓老百姓自己裝,只要有數十萬、數百萬根旗桿,一個雷雨季過去,都沒有雷擊發生,也能證實避雷旗桿的作用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