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有背景的房開大企,在這年頭,銀行管控那么嚴,想無抵押貸款幾億元,估計行不通。
再加上運營經驗和投資風險因素,商健決定總地價較低的大樓盤,穩一些。
知道未來房價趨勢,但并不代表操作樓盤一定就能賺錢。
第三個因素,就是資金流動周期。
這個過程流動的越快,企業現金的使用效率越高,運營效率也越高。
如果這個過程非常緩慢,則占用的資金越多,資金的使用效率就慢。
簡單地說明,兩個樓盤,同樣是成本十億元的土地,售出價是二十億元,利潤是五億元。
從買地到賣出收回錢的周期,一個樓盤是六個月,另外一個樓盤是一年。
毫無疑問,前者效率更快。
哪怕不考慮利息、時間風險問題,錢賺的是一樣。
但一年時間,后者只能賺五億元,前者可不上可以賺十億。
為啥?
半年利潤5億,加上原本錢10億元,就可以操縱15億元的土地,賺的可以就是7.5億元,一年就是12.5億元。
當然,這只是簡單的算術題目,實際要考慮的因素非常復雜。
但無不說明,資金周轉效率的重要性。
說到這點,還跟城市的政策有關。
開發商什么時候可以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由開發商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政府規定的,每個地方或區域的標準都是不一樣的,買地之后,具體是在四證都齊全的情況下,有的地方只要樁基工程完成后出正負0就可以申請了,有的地方則要多層封頂,高層到樓高的1/3以上才行。
還有就是期房買賣是國家允許的,因為房地產開發周期性長,資金密集度高,所以國家特許期房作為一種特殊的商品,允許買賣。
粵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在2012年時,還是按照粵省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管理條例,第二章第六條就明確了預售證的條件之一:三層以下的商品房項目已完成基礎和結構工程;四層以上的商品房項目,有地下室工程的,已完成基礎和首層結構工程,無地下室工程的,已完成基礎和四層結構工程。
雖然不是打地樁就可以預售,但也很寬松了,可比封頂才能預售好多了。
這條比較寬松的政策,沿用了十幾年。
接下來的14年、16年、19年,有修訂,但申請預售的條件還是一樣,只是逐漸對部分預售資金監管,嚴格了一些。
總的來說,商健選擇粵城增城區作為房開公司的第一個樓盤開發城市,是非常合理的,也符合集團目前的情況。
但如果有錢,他可以先在深市砸錢買地。
越早買,成本越低。
等開發第一個樓盤成熟了,就直接進入深市。
前世,他想在粵城偏遠的樓盤買一套小戶型都難。
如今,自己造樓盤。
老子就是賣樓盤的,還能缺房子?
想到這,公司的事也梳理通了。
等他睜開眼睛時,看到旁邊的小姑娘盯著他看,也許是戴墨鏡的原因,竟然沒有發現他已經睜開眼,一直盯著看了十秒、二十秒、三十秒。
什么情況?
商健有些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