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及開出的條件已經相當的豐厚,一般剛剛有點名氣的主播,必然會欣喜若狂,毫不猶豫的簽下。
在他看來,沈林也不會例外。
而羅江聞言,不由得砸了咂嘴巴,不愧是總部首席運營官,出手就是闊綽,上來就是千萬流量補貼,五百萬年薪,這讓哪個剛剛踏足直播行業的新人拒絕的了?
莫說是沈林了,若是他來當主播,都忍不住直接簽下來了。
不過,隨后他內心又是輕嘆一聲,看來沈林要被陳衛華簽走了啊,畢竟自己最多提供的,也不過是百萬年薪,百萬級別的流量補貼,和陳衛華提出來的,還是有很大差距的。
“我需要付出什么?”沈林問道。
這才是他關心的,他可不相信會有天上掉餡餅的事,沒有付出,便想要回報,根本就不可能。
人家斗鷹集團又不是傻子,不能創造利潤,憑什么給他這般豐厚的條件。
“每天直播四小時,創作的音樂,版權歸平臺所有,并且,每年至少要創作出五首個人單曲,想來這點要求,不算過分吧。”陳衛華雙臂抱胸,微微一笑道。
他相信,只要是個主播都拒絕不了自己的條件,畢竟已經足夠豐厚,付出這點代價,在他看來也是物超所值。
“不過分?呵呵……”沈林輕笑著搖了搖頭,“抱歉,我對你提出來的簽約,沒興趣!”
聽了沈林的話,陳衛華臉上的笑容漸漸凝固,甚至瞳孔都忍不住微微瞇起,他沒想到,居然會有人這般干脆利落的拒絕了自己的邀約。
“哼,小子,你知道你拒絕了什么嗎?”陳衛華臉色微微陰沉道。
“不知道。”沈林搖了搖頭,“不過,也沒興趣知道!”
拒絕了什么,他并不關心!
對于一般新人來說,這已經是十分豐厚的條件了,付出這點代價,也無可厚非。
可沈林不同!
首先,他并不喜歡自己被束縛,直播時間也會按照自己的規則進行調整,不喜歡被合約直接綁架!
其次,區區五百萬年薪,便想買下自己歌曲版權,是不是有點太看不起他了?
不說別的,自己昨天晚上演唱的那三首歌,每一首單獨拿出來都屬于經典中的經典,日后必然會成為網絡神曲,版稅至少也是千萬起步。
區區五百萬,便想將他買下,打發叫花子呢?
更何況,他秉持的還是合作共贏,并非陳衛華提出來的這種看似豐厚,實則蠻橫無理的要求!
“哼,小子,你怎么跟華哥說話的,注意你的言辭,信不信我直接封了你的斗鷹號?”陳衛華助理小廖沉聲說道,甚至直接開口威脅。
“你這是在威脅我嗎?”沈林臉色微微陰沉,他只不過拒絕了不合理的合同要求罷了,沒想到會引起對方這么大的反應。
難道說,他連拒絕的權利都沒有了嗎?
“你可以這么認為!”小廖冷笑一聲,“小子,簽你是看得起你,別他喵的給臉不要臉!”
“識相的,趕緊簽了,別耽誤我們華哥的時間,要知道華哥的時間可是很寶貴的。”
沈林聞言,輕笑著搖了搖頭,“合同是好合同,不過,你們找錯人了!”
沈林拿起合同,刺啦一聲,直接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