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旭盯著女人的側臉看了幾秒,還未等他開口,女人就看了過來。
一雙眼漂亮卻迷蒙,盯著言旭看,似乎在辨認。
“哼,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言旭挑眉,看著她嘟囔完這句又轉了回去,捧著酒杯轉悠著,不免有些好笑。
得,估計也不需要拿手機確認了,就這個自戀勁兒,實錘了。
言旭懷疑她并沒有認出他來,畢竟瞧這樣子也是喝醉了。
雖然心里有了七八分猜測,但言旭還是伸手拿起了她放在旁邊的手機。
“你干什么啊!干嘛拿我手機。”
女人皺眉不耐煩說著,伸手想要把手機拿回來,言旭握住她的手腕,打開手機對著她的臉掃了下。
“別動。”
醉鬼不需要解釋,女人也是沒有多大力氣掙扎,軟趴趴靠在吧臺上,撐著臉,皺眉看著他操作。
言旭打開手機,翻了下消息通知,然后真看到了他發的那條消息。
行了,確認了,就是這女人。
沒在翻她的手機,言旭關上手機,重新放回了女人手里。
“你叫我來接你,走吧,把你送回去。”言旭站在她面前,面色冷淡道。
女人眨巴著眼看了他一會兒,突然問道:“你誰啊?我認識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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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旭盯著她看,拿出了自己的手機,翻到郵箱,把她發的郵件翻了出來,然后放到了她眼皮子底下。
“你發的,看清楚了嗎?”
女人瞇著眼往前湊,雖然醉了,但好在還認識字和自己的郵箱號。
“欸?好像,是我的欸……”女人抬頭,眼巴巴地看著言旭,“可是我怎么不認識你啊?好像,又認識你?咦,我到底認不認識你啊……”
女人陷入了糾結中。
言旭沒工夫在這兒跟她糾結認不認識的問題,扶起她,將她的包也拿上,就準備走人。
女人這下沒有鬧,大概是真覺得自己認識眼前這個人,很乖地就跟著他的步伐,搖搖晃晃走出了酒吧。
將人塞進后座,言旭坐回駕駛座后,朝后看了眼。
女人正仰躺在后座上,手臂有一下沒一下的動著,看起來挺乖,如果不提那雙腿想翹起來的話。
言旭眉頭一皺,趕緊扭頭,脫了外套扔在她腿上。
這女人穿的裙子,他可不想看到什么不該看的。
“你家在哪兒?”言旭看著玻璃窗外,前面的行人問道。
女人沒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