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駱聞舟先回市局,跟張局聊了一會,這才跟陶然往花市區分局趕,剛停好車,先到的郎喬就迎了出來。
郎喬遞過兩杯咖啡,小聲說:“你們怎么才到,他們拘了馬小偉,認定他有重大作案嫌疑,人是今天一大早直接塞警車里逮回來的,后面網媒的車跟了一路,剛被驅散。”
陶然一聽就急了:“什么!”
駱聞舟伸手按住他肩膀:“是按著程序拘的?”
郎喬嘆了口氣,幾不可聞地說:“駱隊,王洪亮那老東西盯著呢,不可能出這種紕漏的。”
駱聞舟沉聲問:“證據是什么?”
“是手機。”郎喬飛快地說,“這事特別蹊蹺,死者何忠義的手機在他室友馬小偉那——官方說法是,昨天晚上,分局這邊的負責本案的警察接到舉報,說看見馬小偉拿著一個新手機,看起來像死者何忠義丟的那個,分局這邊立刻出警傳訊馬小偉,找到了那個手機,還在上面檢查到了馬小偉和死者的指紋。”
駱聞舟一皺眉。
陶然刨根問底:“是誰舉報的?舉報人怎么看出馬小偉拿的是何忠義的手機?”
“據說那部手機是剛出的新款,而且是個很貴的牌子,他們這邊用的人很少,何忠義那個好像是什么親戚送的,剛拿回來的時候,大家都看過,印象很深。”
“是誰舉報的,因為什么舉報的,這都不重要,就算王洪亮他們是闖進去強行搜出來的,事后也能編出個莫須有的舉報人,”駱聞舟一擺手,“關鍵是那個手機,拿了受害人的手機,也并不意味著馬小偉就是兇手,這個作為證據不嚴謹——馬小偉是不是還說了什么不該說的?有沒有人刑訊逼供?”
“你猜對了,”郎喬做賊似的往四下一瞄,看見周圍沒人,才接著說,“刑訊逼供應該不至于,那小崽子為了早早出來打工,謊報年齡,我昨天晚上找人查了一下,他身份證是改過的,現在才剛過十六,估計讓人一嚇唬就什么都說了。人家問他手機哪來的,他支吾一會之后說是撿的。”
“還是在案發現場撿的,”駱聞舟搖搖頭,“再問他什么時候撿的?他是不是還說,是九點一刻前后,聽見爭吵聲下樓查看的時候撿的?”
郎喬一攤手。
在有其他證人旁證時間地點的情況下,說自己在案發時跑到案發地點“撿”了個手機。
兇手是誰?
我沒看見。
駱聞舟無言以對,伸手在自己下巴上重重地抹了一把:“我好多年沒見過這么坦誠的‘兇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