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當從口袋里掏出之前的那根魔杖,拿著袖子反復摩擦著。
奧利凡德先生愣住了,他支支吾吾地一時半會說不出來話。顯然他完全沒有經歷過這樣的事情,從來沒有巫師在他的店鋪里面講過價,他們從來都是滿心歡喜地買走他們的魔杖。
亞當的這一手,打得他有些措手不及。
“一個制作精良的魔杖靴套怎么樣?”奧利凡德先生輕咳了兩聲,他瞪著亞當好像在看一個惡魔。
亞當輕輕搖搖頭,“據我所知,一個便攜魔杖靴套不過幾個金加隆而已,要知道一根魔杖可是價值數十金加隆的,這可是您剛剛說過的。”
“可那根本不賺錢!”奧利凡德先生怒罵道,“我的錢都用來采購魔杖素材了,你知道一根鳳凰羽毛炒到了多少錢嗎?你知道獨角獸毛多珍稀嗎?”
“可著同樣是一根魔杖。”亞當淡淡道。
奧利凡德先生沉默了片刻,似乎是在考慮交易的可行性,亞當也不急了,他已經得到了他想要的。
“二十個金加隆,最多了。”
“再加一個魔杖靴套。”
“嗯......成交。”奧利凡德先生咬咬牙應道。
“合作愉快。”亞當飛快地從口袋里數出了10枚金加隆,丁零當啷地落在柜臺上發出悅耳的聲音。他甚至都沒等奧利凡德先生收起金幣,直接扔下手里的魔杖,拿起桌上的魔杖靴套就飛快地離開了魔杖店。
奧利凡德完全沒有在意亞當,他自顧自地撿起柜臺上的金加隆,隨后如癡如醉地拿著魔杖回到了店堂后面。
離開奧利凡德魔杖店的時候,天空已經有些陰暗,冬日的陽光總是去得飛快,不過是下午三四點鐘,已經看不見太陽了,飄落出點點雪花。
亞當裹緊斗篷,四處打量了一下,確認沒有路人留意到自己直接閃身鉆進了一個小巷。他冒著寒冷擼起袖子,把魔杖靴套套在了手臂上,順勢還把魔杖塞了進去。
魔杖靴套是一種很方便的魔杖輔助道具,固定在小臂上,魔杖插在里面,只需要輕輕一用力,魔杖就會彈到手掌中,這絕對是十分方便的——方便十分迅捷地掏出魔杖,對準你想要擊殺的敵人念出一道‘阿瓦達啃大瓜’。
這大概比從口袋中掏出魔杖足足快了兩秒鐘,所以這也是傲羅們的必備裝備之一,好在這不是什么管制器材,在奧利凡德魔杖店就有賣,至于其他的傲羅裝備,亞當暫時還沒什么機會搞到手。
但這不重要,只要抽空擊殺一個落單的傲羅就好了。他們中總會有些蛀蟲般的存在。為民除害什么的,亞當最喜歡了。
亞當又前后打量了一眼小巷,確認沒有人注意到自己,快步離開了對角巷,他回城堡并不打算使用幻影移形了。長距離的幻影移形對他來說太過吃力,而且也不是一個安全的方法,畢竟霍格莫德是一個巫師村莊,誰又知道亞當挑選的幻影顯形落點是安全的呢?
如果發生分身,那魔法部就會發現他‘黑戶’的事情,這絕不安全。
所以,亞當打算借用破釜酒吧的壁爐,他用飛路網返回霍格莫德。
“嗨,湯姆,好久不見。”亞當熟稔地和酒吧老板打招呼,老湯姆正在吧臺后面拿著一個臟兮兮的桌巾擦拭著酒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