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先別提有多尷尬了,心里更是無法接受,平常被自己哥兩百般刁難的書呆子居然牙尖嘴利敢奚落他了,更過分的這兩連稀粥都不敢保證的窮鬼居然吃肉,這讓他的心里難以平衡,想賭氣離開,但那不是他的作風,留下,貌似不受歡迎。
不過,為了吃肉,臉皮早應該揭過了。
嗯,如果是不肉香味,他斷然不會來這個地方,大黃狗是不見了,但是他料想,如果跑來這里,這兩兄妹早都被嚇的四處逃竄利了,那還有時間蹲在這里吃肉啊,不管腦子里在想什么,不爭氣的口水已經涌出了喉嚨。
“你、、、你們有沒有看到我家的大黃?”已經腳底生根的宋先良久又憋出了一句話!
“、、、、、、”沒有人理會他,只有吃肉啃骨頭的嘴巴“吧唧”聲在耳邊回蕩。
“可可,鍋里多的是,你就不要太啃的太仔細了!”宋興說著話,從可可手里奪過一根還沒完全啃干凈的狗骨頭隨手一扔,扔到了宋先的腳下。
休六壞笑了一下,也扔了一根骨頭過去,不過比可可那根可要多許多肉了。
隨后,幾個人埋頭大吃,宋先一看,沒人注意他,趕忙彎腰抓起兩根骨頭,撒丫子就跑,比兔子還快,一眨眼就沒了人影。
“哈哈哈哈!”宋興和休六相視大笑,可可也沒忍住,抿嘴笑了起來。
宋平家里雖然不至于天天喝粥度日,但是大荒年月,一家人能夠吃飽肚子就不錯了,肉,在他們家也是個稀罕,只有逢年過節的時候才能吃到,大多數時候,他們還要省吃儉用,把錢攢下來給來兩個兒子娶媳婦。
實際上,比起單純的為了生計而掙扎的宋興兄妹,他們家里負擔更重,而且看不到富貴的希望。
至于養狗,完全是看家護院的,全村能吃上飯的家戶基本都養一條狗,畢竟,這動物有靈性,流寇來襲,不但能夠示警,要緊的時候,還能救命呢,故此,有時候還得省一口給狗!
且說宋先揣著兩根骨頭跑到一處沒人的地方,剛啃了兩口,就被人劈手給奪了過去,“讓你來找大黃,你在這里啃骨頭,說,這是誰家的骨頭?”
尼瑪,本來很是氣憤的宋先抬頭一看,是大哥宋朝,不由惱火道:“我哪里知道大黃去哪里了,這骨頭是我撿來的,還給我!”
等他說完這話的時候,本來還有些肉的的骨頭,已經被宋朝啃了干干凈凈,至于骨頭上面的土,早已經被無視了!
“啊,好香!”宋朝一邊舔著骨頭,一邊說道,眼睛還掃著宋先手里的另外一根還有肉絲的骨頭。
“別搶,書呆子家有一大鍋呢,我們去搶!”饞到了這個地步,也是沒誰了,兄弟兩一合計,嘴里舔著干骨頭,眼中冒著貪婪的眼神沖向宋興的茅草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