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老伴遺留下來的這件古董,價值至少有百萬以上,錢大媽整個人都愣住了,同時心中也后怕不已,這么貴重的東西,要是被偷了,她哭都沒地方哭去,也沒臉去見死去的老伴。
相比錢大媽的驚喜,小偷就是驚愕了,就像方昊猜的那樣,他確實是收了三千塊錢報酬,才去偷錢大媽的藏品。
本來,他是打算周五去錢大媽家偷,工作日,人少,安全性也高一些,但他醉酒誤了事,等醒來頭疼欲裂,于是周五就沒去。
只是對方催的急,以降低報酬相威脅,他也只能硬著頭皮在休息日過來偷。
但錢大媽昨天有事出去了,他沒找到機會,于是今天過來,原本以為能順利達成,臨了卻被張大姐發現,只能倉皇而逃。
古董價值百萬以上,按照相關法律,他的行為如果算是搶劫的話,要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聽到這個結果,他整個人都懵了,癱軟在了椅子上。之后得知還有帶功立罪的機會,連忙把自己知道的事情,像倒豆子一樣都說了出來。
方昊不具備相關資質,他說的價格只能做為參考,因此這本寫經還要留在警局鑒定價值。兩人見沒他們什么事了,便離開了警局。
本來,周詠思是打算等方昊鑒定了之后,再去吃飯,被這事一打攪,時間快到飯點了,于是倆人先去吃飯,再去鑒定。
周詠思帶著方昊來到一家離胡同不遠的小餐館,飯館不大,里面的人到是不少,而且基本都是附近的居民。
像這樣生意好的小餐館,有些人想當然地認為它的味道好,然后自己滿懷期待地光顧,嘗過之后卻發現味道其實并不驚艷。
這個道理,還是尚小萱告訴方昊的,是她吃了多年得出的結論,這種小餐館的“好味道”,就是在不難吃的基礎上有自己的記憶點,且是長期的對顧客口味的培養。
比如有家小餐館開的早,東西又不難吃,還有一點特色,如果有人經常在這里吃,吃上好些年,自然就深植于大腦里了。
就像媽媽做的飯菜的味道,外人可能覺得不怎么樣,但自己就是覺得好吃。
言歸正傳,周詠思在這個胡同也生活了將近二十年,現在搬出去住了,還是會經常回來看看,因此跟周圍鄰居很熟悉,進到店里就相互打起了招呼。
剛才發生的事情,自然也成了飯桌上的談資,大家向周詠思打聽情況,得知那本寫經價值百萬以上時,許多人嘴里都發出了驚嘆聲。
“沒想到啊,老楊以前買古玩一直打眼,居然還留下這樣的寶貝。”
“把那寶貝一賣,后半輩子就不用愁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