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管家搖頭:“這倒也不是。那位先生姓‘明’,據說出身貧寒,卻是少年聰慧,十六歲便通過了鄉試赴京趕考,結果沒能考上,于是便留京再讀再考。奈何在京花銷大,才順帶教書賺點外快,于是便出了笑話,他自己落榜了,他指教的學生卻考上了。
可能是人有命數,三年一屆,他連考了九屆未成,等于是從十六歲考到了四十歲,也不知是不是年過四十后開了竅,或是陷入了不惑,此后便不再考了。后來他老家也不回了,當地每月發給他的俸銀也不領,都留給了家里的糟糠妻,也許是自感無顏再見家鄉父老。當然,他自己在京的教書收入也足以讓他逍遙快活。”
庾慶聽的嘖嘖不已,沒想到還真有這樣執迷不悟的傻鳥,為一場考試竟考了快三十年,人生中最好的年華竟這般白白浪費了,關鍵是連家都不要了,若回家謀個缺當個地方官的話,有這毅力和苦心又何須在乎什么金榜題名,說不定也入京位列朝堂了。
當晚,鐘粟夫婦設晚宴款待庾慶,兩個女兒并未露面,理由是閨中女子。
宴后,鐘粟說是要去看看庾慶住的地方布置的如何了,陪著庾慶一起散步回了東院,沒讓其他人跟著。
書房、臥室、廳堂到處看了看后,兩人最終又繞回了正廳。
鐘粟在主位坐下后,明顯在思考斟酌什么。
庾慶感覺這位不像是過來看看那么簡單。
果然,鐘粟一開口就讓他牙疼,“士衡,你爹可對你說過你我兩家有婚約之事?”
庾慶納悶,不想面對這個,還是來了,想裝傻混過去都難了,問題是他沒辦法幫阿士衡否認,不可能幫阿士衡說沒聽過,只能硬著頭皮道:“知道。”
鐘粟又道:“當年我和你爹曾約定一物為婚嫁信物和聘禮,你可知道?”
庾慶含含糊糊嗯聲,“知道。”
鐘粟又問:“可帶了聘禮登門?”
他開不了口主動求人家娶自己女兒,遂醞釀了這說辭前來,你若帶了聘禮登門,那自然是你來求娶我的女兒。
庾慶心中頗為無奈,難不成要說忘了帶?這么大的事都能幫阿士衡忘了不成,這得把鐘家人多不當回事,他又不好說阿士衡已經殘廢了,自己是替身。
他也不傻,自從說出阿士衡父母過世后,已經感覺到了鐘夫人言語間態度的微妙變化,越發不敢說阿士衡殘廢了。
有些事情不是你說有機會能治好人家就愿意相信能好的。
默了默后,他伸手進了懷里,抽出了那支阿士衡再三交代不能遺失的金屬軸筒,雙手奉到了鐘粟跟前。
一見此物,鐘粟眼中閃過異樣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