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養父說是上山拾菌子,要我丈夫跟著他一起去。
(關于云南野生菌,書友可自行百度。)
拾菌子必須起得很早,天不亮就得上山。趕著太陽出來的時間,才能在松毛窩和山箐里找到最新鮮的野菌。
(注:松毛窩,針松落葉在樹下堆積,覆蓋土壤保濕,夏季氣溫上升,潮濕悶熱,形成適合野生菌生長的環境。)
中午,養父一個人回來了。他急急忙忙叫了幾個人,說是我丈夫腳滑,從山上摔了下去。
當時我聽見這消息就昏了過去。
他們在箐溝下面找到我丈夫的尸體。
派出所的人又來了。村里連續死人,警察很重視,他們帶著我養父,沿著之前的路線走了一遍,直到后山的懸崖。
那里有一個松毛窩,幾朵青頭菌從那里冒出來。一條很窄的土路通往那里,兩邊茂密的雜草蓋住了懸崖縫隙,加上常年堆積在表面的落葉,稍不小心就會一腳踏空。
我丈夫身上沒有打斗的痕跡,只有掉落在箐溝里巖石摔砸形成的傷口。他從兩百多米高的山崖上掉下來,腦袋砸在石頭上裂開,露出白花花的腦漿,眼珠子飛到十幾米外,被幾塊石頭擋住,泡在溪水里,撈出來的時候已經又圓又白。
調查結果是“意外墜亡”。
我知道這是養父母干的,可我沒有證據。
小學四年級的時候,派出所的警察給我們上過一堂法制科。當時我聽不太懂,后來我對來支教的老師提了些很幼稚的問題。其中有一個問題是:“所有的壞人都能被警察叔叔抓住嗎?”
那個從城里來支教的老師很認真,她查了些資料,告訴我:命案的偵破率大約在百分之七十五左右。這是所有案件類型中最高的。財產類案件的偵破率最低,還不到百分之二十。
大概是因為被迫輟學的緣故,我對小學時候的事情記得特別清楚。那天晚上,我前思后想,把整件事情想了個明白。
自從瘋子死后,養父母從就沒打算放過我。
他們不敢做的太明顯,也沒有急于下手。那句話怎么說來著,“說謊話之前,必須先說幾句真話”。他們也一樣,想殺了我,就先對我好。雖然給我找丈夫這件事沒安好心,但我畢竟是嫁了出去。婚后也回了幾次娘家,在村里人看來一切都很正常。
后山上懸崖邊的那個松毛窩,是養父早已選定的位置。那條路很偏僻,極少有人走。“拾菌子”是一個很好的借口。山里人都懂得“養窩子”,就是在以前撿到菌子的地方,不把菌子的所有根部挖斷,特意留下一小部分養著,過段時間它還會繼續生長。
那個老雜種肯定是帶著我丈夫上山,故意帶他去懸崖邊,裝作發現了菌子,指給他看那一窩剛發出來的青頭菌。我丈夫沒有懷疑,走上那條小路,老雜種在后面用力一推……
這只是那對老公母算計的一部分————丈夫死了,我只能回家。丈夫那邊只有他一個人,遺產雖然不多,卻畢竟也是一筆錢。按照法律歸我所有,而我是他們的女兒,這一切就變成了他們的東西。
我活著,就是一棵搖錢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