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種就是“現金合同”
聯盟中的大多數球員都手握一紙現金合同,當然合同跟合同之間也是千差萬別。
通常情況下來說,新秀球員會跟品牌簽下至少三到四年的合同,這其中又大多是品牌商握有合同的限制權與優先權,薛鼎簽的就是這類。
盡管大多數球員與球隊簽訂的工作合同是七月一號生效的,但是球鞋合同的截止日期大多數是九月三十號,也就是在季前賽開始之前。
作為對品牌利益的保護,各大品牌通常會在選秀之后才開始簽約球員。
這就保證了品牌商能在簽約之前獲悉球員的選秀順位,其所在球隊的球市情況以及觀察他們在夏季聯賽的表現。
例如,薛鼎知道未來的安格魯-拉塞爾和溫斯洛就獲益于被湖人隊和熱火隊選中,相對應的,他們的球鞋合同也就水漲船高。
現在的“行情”是,如果是一個NBA樂透區新秀。
那么現金合同金額大致在20萬美元到70萬美元之間。
不過當然也有特例,例如今年的超級新秀薛鼎就跟阿迪簽下了一紙大合同,而薛鼎如今的出色表現,也將在今后接過阿迪系列代言人的大旗。
這一切都得益于薛鼎在賽季之中表現出色。最終薛鼎也出現在了西部全明星的舞臺上,為它長臉。
在薛鼎宣布入選全明星之后,薛鼎也獲得品牌商高達20萬美金的一次性獎勵。
這一切對于阿迪達斯來說,給獲得年度最佳新秀,或躋身全明星和季后賽的薛鼎提供一些額外的福利也是情理之中。
薛鼎的瘋狂數據表現也收到了一系列的實際經濟回報。
薛鼎的代言合同里一個有趣的原則叫做“18”原則。
薛鼎要保證自己每個晚上的得分和籃板數加起來大于或等于18,否則在賽季結束后,球鞋合同可能就會大打折扣。
這種是最基本的要求。
對于所有擁有現金合同的球員們來說,他們所得到的通常是真金白銀與裝備贊助的鞋子,有些人可能會拿到5萬美金外加3萬美金的品牌代金券,球星級的球員們則會拿到50萬美金外加10萬美金的裝備贊助。
薛鼎就有一房間的球鞋。
在NBA聯盟的食物鏈頂端的球星們,他們在每季度都能拿到現金回報之余,還可以拿到屬于自己球隊配色的特殊裝備,例如球鞋上會出現他們的個人logo,甚至自己鐘愛的一句座右銘(統稱PE)。
這些細節也都會被寫進合同里,有時候,這也是品牌商對于這些表現優異的球星們的獎勵。
大多數球鞋品牌都會對球員有這樣一個“觸發條款”。
如果他們旗下的球員能夠入選全明星陣容,那么他們就能獲得一雙帶有自己“私人訂制”元素的球鞋。
今年薛鼎入選全明星,于是湯姆便迫不及待地要求阿迪達斯在薛鼎的球鞋上寫下“霸王”的中字樣。
來到辦公室。
阿迪達斯跟薛鼎做了合同的變更。
薛鼎拿到了屬于自己的簽名款球鞋新合同。
有了簽名鞋,這也意味著在品牌商眼里,薛鼎的商業價值已經跟一般的超級明星沒什么區別了。
簽名鞋是各大品牌最花心思打造的球鞋,是簽名鞋將消費者與自己喜愛的球星連接起來的紐帶。
由于簽名鞋的數量十分有限,因此很少有球員會在新秀年就擁有屬于自己的簽名鞋,上一次的例子還要追溯到2003勒布朗-詹姆斯,如今這項記錄再次被新秀薛鼎給續上了。
這也是對薛鼎努力的一種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