誅連、瓜蔓抄從本質上就是不拿百姓之命當命,視之為草芥螻蟻,悖逆人心合該廢除。”
寇凖聞而動容,搖頭贊嘆駱永勝仁義,不過最后不忘開口道。
“可是廢除連坐刑罰,楚王就不怕民間有亂黨謀逆,親親相隱,不報朝廷嗎。”
“其實,孤倒是覺得,有人造反對國家來說未必是一件壞事。”
!!!
寇凖這一下可是嚇的不清。
這種荒唐的話是從一個上位者口中說出來的?
“不過太師勿急,孤的話還沒說完。”
見嚇到了寇凖,駱永勝失笑,趕忙拍了拍寇凖的小臂寬言道:“這個造反一詞太籠統,殺官叫造反,抗稅也叫造反,抗法還是造反,篡位更是造反,你看,似乎只要是不服從朝廷管教的行為都叫造反,那這造反是不是太兒戲了一點。
周禮說要給百姓寬疾,孤覺得很有必要,朝廷的法度很多時候尺寸未必對,百姓無法接受你就說人家是造反,不僅要殺人還要誅連親屬,這太殘暴了。
國家出臺一項政策、一條律法是不是正確恰當合適,需要民間社會的反饋,不合時宜百姓自然抗拒,這種抗拒對國家來說一定是壞事嗎,孤覺得是好事。
咱們接受到這種反饋就應該修改法律,這叫糾錯機制,若是咱們不糾錯,百姓就會從抗拒這種抵制行為逐漸衍變成襲擊官府甚至是殺害執法官吏的傷害行為,那么這個時候,已經說明朝廷出現了很大的問題。
這里,孤必須說一句不該孤身份說的話。
我們應該反思,從秦法到漢法,再到唐律、宋律,都有關于百姓防衛殺人的寬刑政策。
指出如果百姓遇到傷害而反抗殺人的話,可以寬刑甚至是免刑,那朝廷的法度有錯誤,執行法度的官員若是把這錯誤的法度執行下去就會害死百姓,那百姓殺這名官員、反抗這錯誤的法度叫不叫防衛正當呢?”
寇凖瞠目結舌。
“顯然這不叫,似乎無論老百姓有多大的冤屈,只要他殺官殺吏對抗朝廷,哪怕朝廷是錯的,那老百姓都屬造反。
《周禮》中秋官卷提過這一句話‘凡盜賊軍鄉邑,及家人,殺之無罪。’這里說當時軍隊的軍紀很差,多有擾民的匪軍,老百姓若是殺之是無罪的。
甚至說‘凡報仇者,書于士,殺止無辜’強調百姓民間有私仇者,應報至官府,及后可以報仇,殺人無罪。
這里呢屬于私刑,私刑不應該被一個法治國家所提倡,所以應該廢除。
但孤也在反思,周禮在幻想締造出一個大同國家、小康社會,其中有很多思想非常超前甚至到現在都無法被接受,難道三千年后國家真實現了大同,會是一個私刑橫行的社會嗎?
孤希望不會,但孤卻覺得周禮中提出的防衛概念是相當正確的,百姓受到傷害,應該允許其持之武器捍衛他們自己的權力和保衛他們的家人。
如果咱們覺得執行法度的官吏是正確的,那無形中就是在和百姓劃分出界限,咱們仍強調造反的行為并且保留下連坐誅族的罪責,那就是在無形的庇佑底層的官吏,讓他們狗仗人勢,大肆欺壓百姓。
因為朝廷的律法在,百姓不敢對抗官吏,不敢直言朝廷的政策有錯誤,逆來順受默默忍耐,當無法忍耐的那一天來到時,四海皆反,天下大亂。
太師引《周禮》為天書,孤亦如此,《周禮》看得遠吶,所以孤要寬刑,決定免除誅連之刑、廢除謀逆罪,只將其明晰清楚。
到底是殺人罪還是分裂國家罪,是企圖顛覆政權還是只為了保護自身利益不受侵犯,這中間必須明確,如果確鑿該殺則殺,如果不該殺則適于流放、監禁者自適流放、監禁。
孤即國家,國家亦孤,權力越大越當謹慎,不可任性胡為,不可枉殺一人。
既然國家不提倡私刑,那同樣也不允許國家超越法律之外向百姓施以私刑,不可以非法殺害任何一個無辜者。”
寇凖震駭了,面容發麻,嘴唇微顫。
最后長身而起,向著駱永勝連敬三杯。
“楚王仁義,胸襟若海,實乃千古第一明君。”
“不敢當,不敢當。”
駱永勝起身扶住寇凖,謂然一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