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個野蠻落后的年代,炮烙挖心也就是個殺人的一種方式而已,和直接砍頭對那個時代的人來說,也談不上什么區別。
桀紂兩個昏君一輩子殺的人加在一起,能趕上周武王姬發的零頭嗎。
顯然是不夠的。
“武王一生滅族數十,諸位,滅族啊,不分男女、無論老幼,殺人如殺牲畜螻蟻,直殺的江河為塞、尸山血海,這才在無盡尸骸之上定了人倫綱常,才有文明融合與統一。
若是殺人為暴,那姬發堪為史上第一暴君,但結果呢。
《詩經》中專有一卷周頌,多少篇佳作稱頌武王之偉大,秦皇入雒取九鼎,還要在周廟頌一篇執競,表彰武王對國家統一所做之貢獻。
可見,當功勞足夠大的時候,殺人,也就只不過是功勛章中的一枚,惡毒反而變成了大仁慈,對與錯在功績面前是多么的蒼白無力,世人便將其模糊了。”
孔延世還是聰明的,他清楚的知道,在君王的絕對權力面前,他們所謂的依仗顯然是蒼白無力的。
駱永勝便是滅了四家,又有誰會罵他?
咱們罵,是因為咱們和駱永勝不在同一個世界。
駱永勝所在的世界往后過八百年,那時候的后人早就連四家是個什么玩意都不知道了,誰還會以此來攻擊駱皇。
即使仍知道孔孟二圣,最多也就說一句。
“二圣后代不爭氣啊,竟然當漢奸民賊。”
孔延世是個聰明人,自然能夠看懂其中之弊害,哪里還敢有抵抗之心。
早前他的拒絕,料想無非是朝廷殺他一人,士子節氣和風骨讓他可以拋卻生死,全孔家之名聲也算死的其所。
但現在駱永勝往他們腦袋上扣的罪名,是他們扛不住也不能扛的。
扛了舉族而誅,上上下下還要背著民賊之罵名遺臭萬年。
若是駱楚王朝短命夭亡那還好,后繼王朝說不準還能替他們復名清白,但若是駱楚長命呢?
不說向姬周那般八百載,便是兩百年,那也是十代人了。
十代人后,誰還能想起在山東,還有個孔家啊。
那真是死了也白死。
而孔延世細想想,卻突然驚恐的覺得,駱楚,可能真的會長命。
因為就在這條律法中,駱永勝提了那么一句話。
‘為保民族之純粹!’
顯然,駱永勝不會犯漢朝時納匈奴入長城內遷以及唐朝所謂民族林立并存的錯誤,他的眼里只有文明統一,然后將拒不接受和保留各民族習性者全部定義成企圖傷害華夏民族之賊,然后進行慘無人道的屠殺滅絕。
這樣一個完全由華夏文明同化的國家,加上內部的反兼并、防兼并政策,配以高度的中央制度性專權,怎么可能遽爾滅亡!
扛又不敢扛,打又打不過。
孔延世最終也只能雙目垂淚,仰天長嘆。
“列祖列宗,不孝子孫延世愧對宗族啊。”
嘆罷,捶胸頓足淚灑長襟。
眼下形勢如此,任他千般不忿也是無力回天了。
其他三人觀孔延世姿態也是心中哀切,免不得生出兔死狐悲之感,便都掩面哭泣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