頓了頓,冒出來第二條消息。
“游戲廠商希望一次性買斷《我想有錢》游戲版權的永久授權。”
方年:“啊這,相當于以后都沒有了分成?那我得想想。”
心里卻是不以為意。
《我想有錢》這本書目前為止最掙錢的就是游戲版權的分成。
不買斷一年還有個千兒八百萬的,還能吃個兩年。
買斷不可能按照正常算法的恐怖價格來談,要是那樣,尖峰的口吻就不是商量了。
但緊接著尖峰發過來消息:“我個人認為游戲廠商可能開出了一個你很難拒絕的數字。”
方年:“?”
尖峰:“5320萬。”
方年略作沉吟,打字回復:“雖然看起來很高,很誘人,確實算得上難以拒絕的數字,但按理說沒這么低吧。”
“我記得09年游戲廠商給到我的流水分成總共超過了1200萬。”
“不算這個季度的收益增長,在授權期限內,我能拿到的流水分成應該還有兩千多萬,算上起點那部分,差不多也能到這個數。”
消息發到這里就結束了。
更多的,方年不發,尖峰也能明白。
《我想有錢》游戲版權當初的授權是按照期限形式的,僅僅只有三年。
而現在游戲廠商是希望永久買斷。
怎么算,都談不上是難以拒絕的數字,反而是一筆虧本生意的樣子。
畢竟買斷之后,游戲廠商想怎么掙錢就怎么掙錢,想掙多久就能掙多久。
而且游戲市場的風口顯然已經在‘貪好玩’南韓之行后帶了起來。
現在起點能從游戲廠商拿到的分成收益是800萬左右每季,這是按照流水的3%計算。
根據行業標準的6%計算,則是1600萬每季,也就是500多萬每月。
按照一般計算方式,一次性買斷價格最低不應低于后續18個月的收益。
即,當前每月收益的18倍,算下來買斷價起碼都應該是9000萬。
這是個簡單的數學計算問題。
倒不是說方年舍不得《我想有錢》的游戲版權。
更不是說打算在授權期結束后,拿到‘貪好玩’去開發。
一方面是方年覺得《我想有錢》的游戲火得有點莫名其妙,有看不懂的細節在里面。
或許換到‘貪好玩’可能就是毫無聲響。
另一方面,是方年認為應該給‘貪好玩’找更合適的作業抄襲。
現在已經有了冰蛙領導的研發團隊去開發dota2。
除此之外,方年腦子里還有別的作業,比如pubg……
盡管方年現在很缺錢,這筆分成扣稅后有兩千萬出頭的款項,很可能會解決前沿天使的燃眉之急,就像是天上掉錢一樣。
但方年也想問個明白。
要不然真就成了跳樓大甩賣。
很快,尖峰發了消息過來:“是這樣的,我與游戲廠商磋商了數輪,跟起點達成了額外的合作。
總的來說,游戲廠商能給起點的合作價值差不多等同于四千萬的樣子。
所以,這5320萬現金,將是完全屬于你個人的收益,之所以還有零有整,是因為這個是核算后的稅后收益。”
方年愣住了。
難道實際的買斷價格可能在1.2億左右?
這要是公開出去,怕不是要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