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伯繼續懵。
兩個警察也懵了,為首白人撓撓頭,“然后呢?”
文森特一攤手,“你們知道葫蘆人和孫悟空、豬八戒、沙和尚么?”
白人警察一哆嗦,“那個在洛城兇威赫赫,綁架了十多個大富豪的組合?”
喇叭、約翰·威克和馬庫斯三人組,最近在整個阿美利不家都挺出名的,出名原因不是他們殺傷了多少公職人員。
畢竟,得益于各種媒體報道,官方認證,喇叭三人組從抵達阿美家到現在,打死打傷的多部門職員,還不到一百!
里面傷者眾多,真正死的是少數。
有這樣的報道,其他州的民眾們,對喇叭一伙的殺傷力,是有著很大很大誤解的。
喇叭真正出名原因,是他綁架了一個接一個大富豪,聯系被那些富豪欺壓、剝削過的普通工人,給工人們發錢……
據說至今被綁架的富豪都兩位數了。
還能逍遙法外一直在給普通民眾發財?這太不可思議了。
甚至好多其他州、其他市,也包括紐約市在內,不少普通人聽聞這樣的消息,都巴不得喇叭一伙趕快來紐約鬧一鬧了。
就一點,那家伙真的給普通人發錢啊!
普通民眾巴不得喇叭早點離開洛城那個破地方,來他們地盤爽一爽,那么公職人員就……巴不得喇叭一輩子都別來了。
不管他們得來的消息里,喇叭打死打傷的公職人員有多么少,有一點邏輯和智慧的,恐怕都會懷疑這里面有貓膩。
至少這一刻,白人巡警阿德里安·拉塞爾覺得自己是有腦子的,喇叭那喜歡帶孫悟空、豬八戒、沙和尚面具的小團隊,打死打傷的警察、FBI,絕對不是至今不破百,傷者占絕大多數的數字。
若是那樣,就沖他綁了那么多富豪的事跡,早就被錘死了。
在阿美家,你哪怕神經病似的抓著槍跑到街頭亂掃,殺死一票人,威脅力都遠不如綁架一個億萬富豪來的強。
在他話語下,文森特笑著點頭。
阿德里安·拉塞爾唰的一下抽出槍,“舉起手,我現在懷疑你和極度危險的重犯有關系……”
他的同伴也快速掏槍時,文森特微笑著舉手,淡定道,“你確定要抓我進去?我本人一切合法守法,也有的是錢請律師。”
“我不進去,葫蘆人和取經三人組,或許還會呆在洛城,我進去了……他們超九成概率會來紐約。”
被人用槍指著算什么?
文森特在自己的故事里,也是一個人能輕松打崩黑幫社團+FBI組合的狠人。
最高峰時期浪跡全球整整六年,六年刺殺生涯無一失敗。
伴隨他的話,覺得自己還算聰明的阿德里安·拉塞爾,恍然大悟,對啊,這家伙又不是葫蘆人和取經三人組,就算真的和那一伙悍匪有關系……
自己不動他,取經三人組還是在洛城浪,動了文森特,真把那伙人引過來,在紐約搞事?紐約的富豪能率先聯手撕了他!
富豪們收拾不了葫蘆人和取經三人組,難道還收拾不了他一個小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