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洞內,云景將那渾身濕漉漉的江湖客放下,心說這家伙估摸著發過誓,否則天雷也不至于給他當頭來一下呀。
話說回來,這家伙雷雨天背著把大刀晃蕩,雷不劈他劈誰?
他那把刀近一米五長,刀鞘都是金屬包皮的,得二三十斤,拿在手中還有點壓手,當然,這點重量對云景來說毛毛雨了,然而用這種重兵器大刀的,屬于猛人一類啊。
這家伙腦袋被劈成了爆炸頭,雨水打濕一些頭發還頑固的翹起,衣服已經被劈爛得差不多了,身上黑一塊紫一塊,散發焦糊味道。
不過這家伙生命力頑強,心跳居然還算正常,死估計是死不了的,就是不知道要暈多久。
想了想,云景將他往火堆邊放了放,然后借著雨水洗洗手繼續啃沒吃完的兔子。
帶那江湖客回來的時候,云景是抓著他的胳膊的,完了手上居然有點油膩膩,這是多久沒洗澡了?
一邊啃兔子,一邊打量昏迷的江湖客,然后云景吃幾口就吃不下去了。
對方在篝火邊,雨水打濕的破爛衣服熱氣升騰,那味道簡直迷人,云景趕緊遠離一些,尤其是他那衣服下居然還有虱子往外爬……
這如何還能吃的下去?
這個時代很多人都不怎么講衛生,多的是身上有寄生蟲的,云景這就遇到了一個。
吃不下去了,云景將串棍子上的半只兔子插邊上,閑得沒事兒,干脆找塊石頭坐下,然后把書箱擺面前開始寫今天的游記。
書箱頂部是平的,面積有點小,但懸腕寫字足夠了,因為不知道那江湖客什么時候醒來,云景也沒整念力控制紙張懸空的書寫方式。
“大離歷八百七十六年,七月初五,離紅林縣,逐路荒野……”
寫到這里,云景停下,撓撓頭,今天就趕了一天的路,沒什么好記的啊,干干巴巴……
然后繼續寫到:“欲野宿,暴雨至,覓山洞,正食,雷劈路人,幸未死,援之,待醒……”
好吧,干巴巴的,今天就這么多,一張紙也才寫了小半不到呢。
收好筆墨,無聊。
然后云景干脆從書箱內取出一根手指頭大小的石條,脫了鞋子,借著火光一點點打磨腳趾甲。
那石條是快磨刀石,也是云景的‘腳指甲刀’,石條打磨腳趾甲沙沙作響,他那堅韌的腳趾甲也一點點被打磨成粉末掉落。
修剪一下腳趾甲也太難了,以后有條件了一定要整一把上好的指甲刀,能剪自己指甲的那種!
可話說回來,自己的指甲也在日益變得堅硬啊,以后可咋整?
“大不了以后用水刀,念力控制一團水,里面混合點金剛砂什么的,高速旋轉打磨指甲,嘖,還真成水磨工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