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不敢告官,也不想告官,怕告了官之后,那銀子就要被官府收回去。于是都自欺欺人,說自己的孩子,一定是被仙人接走了,去了什么人間仙境。”
池時聽著,若有所思,“所以前面三戶人家過來,并不是想著要同你們一起找孩子。而是防著你爹娘去告官,這樣他們的孩子未必找得回來,可銀子就一定保不住了。”
柳榮點了點頭。
每年被拍花子弄走的孩子數不勝數,便是那達官貴人家的公子小姐,也有被拐走的,那結果都如何?十年八載過去了,都未必能把一個孩子找回來。
所以索性相當于是,將孩子給賣掉了,心安理得的拿了錢。
反正孩子沒有了,他們還能夠再生一個新的出來。
“一開始的時候,我爹娘覺得荒謬,雖然沒有報官,但還是讓鄉鄰親眷們到處去找,可一連找了兩三日,都一無所獲。”
“于是他們也動搖了……可是我不相信什么圣子,什么仙境……那是我的弟弟,即便是爹娘再生出一個兒子來,也給他取名字叫做柳芳。”
“那也不再是同一個柳芳了。是死也好,是活也好,我都想要搞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
“我先去了城門口,去了渡口,到處打聽,但都沒有消息。于是我做了最壞的打算,去了一趟亂葬崗,在那里,我發現了一句小孩子的骸骨。”
池時聽著,饒有興趣的問道,“人死了之后的骸骨,幾乎都是一樣的,你怎么能夠斷定,那個就是你弟弟呢?”
若是隨便一個人,都能夠看出骨頭的區別來,那他們這些當仵作的,豈不是要餓死。
別說眼前的孩子了,大梁許多尋常的仵作,甚至連一具骸骨是男是女,都判斷不出來。
“衣服,骸骨是用衣服包著的。雖然我們的衣服,大多數都是灰撲撲的粗布麻衣,而且都差不多的。但是我敢肯定,那包著骸骨的衣服,就是我小弟的。”
“因為我阿娘眼睛不太好,雖然平日里做飯認人之類的沒有問題,但是做不了針線這種細致活。我阿奶還在的時候,都是我阿奶做。我阿奶沒了之后,針線活都是我做的。”
“繡花什么的不會,但是縫衣服改衣服,卻是會的。小弟出事那天穿的衣衫,是改的我穿小了的一套舊衣服。因為穿得太久了,很多地方都磨壞了。”
“比如褲子得屁股上,還有手肘的地方。我怕小弟穿不了兩日,就破了洞,便用剪掉的布料,給縫了補丁上去。我是男子,活計不如小娘子細致。”
“用的是最粗的針,線用的也是麻線,陣腳更是亂糟糟的。那是我一針一線縫的,所以我一看到,就能夠確定,那一定是我小弟的衣衫。”
“有衣服,有白骨,雖然我不想承認,但是……但是……”
柳榮說著,又是一跪,眼淚嘩啦啦地流了下來……
他用袖子胡亂的擦了擦,倔強地說道,“但是,我想,我小弟根本就沒有去什么仙鄉享福,而是被人給害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