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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京都,葛飾區,一棟普通的出租屋,屋子里面煙霧繚繞,如果推開門那濃濃的香煙濃霧就會霎時撲出來。
“媽,沒事的,我在東京過的很好,嗯,每天也都只是騎著自行車在東京街頭巡邏而已,不會遇到什么危險的。”
“啊,警署中的同事也都很照顧我,哈哈,說不定什么時候我就升職了。”
“嗯,嗯,就這樣,那我掛了啊。”
“……”
“…………”
“他媽的!”
煙霧繚繞中野比海稔雙手抓著頭發,一把將桌子上的啤酒罐掃落在地。
“嘩啦啦啦。”
還沒有喝完的酒水,滿桌面的煙灰也同時被彈落到地上。
那積了厚厚一層的煙灰立馬揚起了滿屋子的灰塵,即使是在蒙蒙的飄飛的煙霧中,野比海稔彤紅的眸子也是那么的明顯。
“他媽的。”
他抓起桌子上的一紙公文,心中郁積的怒火根本無法排出。
“野比海稔,鑒于你在淺草寺所遭受的刺激,特批你在家中休養,上班時間另行再定。”
警署的警部說著這樣冠冕堂皇的話把這公文推倒了野比海稔的面前,就此他便像條野狗似的待業在家中。
說是休養,但實際卻是另類的解聘,上班時間另行再定說的就是沒有期限。
畢竟他只是一個小小的片警,既不是金表組的精英,也不是正式的公務員警察,不過哪怕是東大畢業的金表組的精英,一旦上面下決心要整他也沒有辦法吧。
說到底,自己那天就不該開槍將那奇怪的河童怪物擊斃。
就該任由它在人群中展開殺戮!
這樣自己就不會被關押審問,然后淪落到現在的結局,就像自己那名當時被嚇傻的同事一樣,當時什么都每座,但卻能夠繼續在警察隊伍中混日子。
在政府的眼中,那只河童怪物比一百個普通人的性命都要有價值吧……野比海稔大概能猜出來上面的想法,歸根究底,自己也只是一個打手槍比較準的普通片警而已。
什么都不干,什么都裝作看不見,就不會犯錯誤。
但這是自己想要做的警察嗎?
媽的。
在騰起的煙霧中,已經兩天兩夜沒有合眼的野比海稔再也支撐不住,一頭倒在了煙灰中。
“嘎嘎!嘎嘎!!”
窗外的天空中,一只烏鴉盤旋著落在窗沿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