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小永遠》這首新歌……
趙夢恩自己在各大平臺有數以百萬級的粉絲量,確實可以作為一個很好的宣傳渠道、引流渠道。
尤其是翻唱頻道的百萬粉絲,保守估計,至少也能有1%的聽眾會去關注她的新歌,這就是一萬人了。
別小看這一萬人,跟那些同期的新人歌手相比,這一萬聽眾足以甩開很大的名次差距,遙遙領先,一步快,步步快。
這也是翻唱歌手的優勢所在。
先是翻唱別人的歌曲,免費發布,等積累到足夠多、足夠穩定的聽眾后,再發布自己的原唱新歌,如此一來,就能拿到比同期新人更多的流量優勢,在“PK”的時候,只要不碰到非常妖孽的新人,基本都能穩贏,從而取得不錯的成績。
“我沒想過要當原唱歌手。”
當肖默問起這些事情的時候,趙夢恩搖搖頭:“我從未想過要把唱歌當成自己的事業來做,因為愛好與事業是不同的,只當做愛好的話,就可以隨心所欲的去選擇自己喜歡的事情,但如果上升到事業高度,就需要去權衡利弊,會受到很多約束,沒那么自由了。”
唔……
說的很有道理。
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把興趣愛好當飯吃的。
就拿寫小說舉例子,如果只是出于興趣愛好的想法去創作,不需要在乎作品數據,不需要去分析市場前景、風格、潮流,只是想寫什么就寫什么,想不寫就不寫,那當然是一件非常輕松且有趣的事情。
可如果想要靠寫作混飯吃的話,就沒這么簡單了,需要考慮的、在意的東西很多,就會瞻前顧后,不敢輕易冒險,不敢輕易斷更……久而久之,興趣愛好帶來的創作積極性就被消磨的一干二凈,最后只剩下疲憊不堪。
音樂也是一樣。
作為一個翻唱歌手,趙夢恩可以隨心所欲的去翻唱自己喜歡的歌,反正都是免費翻唱,沒有商業變現,沒有利益,也不需要授權什么的,很簡單,只需要滿足自己的興趣即可,開心就好。
但如果想當一名職業歌手的話,就沒這么簡單了。
需要進行系統化的專業學習,需要去考慮音樂市場,需要去想辦法挖掘自己的潛力……非常復雜且繁瑣。
總之,不管什么事情,一旦背負了責任,就沒這么單純了。
……
肖默知道了趙夢恩對音樂事業的心態,可隨后,他又陷入疑惑:“既然你沒準備靠唱歌混飯吃,那為什么要簽約經紀公司呢?”
簽約經紀公司,意味著要朝著職業化、商業化的道路發展,這跟趙夢恩最初的想法似乎是相悖的。
難不成,就因為肖默給了她一首新歌,所以才使得她要這樣做嗎?
肖默可不希望是這樣,他送新歌給對方,只是單純想作為一個與眾不同的生日禮物,并不想給對方增添什么煩惱。
“因為……”
趙夢恩目光看向肖默,沉吟兩秒,認真說道:“因為我覺得,你是懂我的,所以,我愿意因為你的期待而去努力。”
“……”
聽起來似乎有點曖昧的東西。
肖默沒吭聲,沒想好該怎么接這句話。
“唔……”
趙夢恩也意識到自己這話有點不對勁,當下俏臉微紅,想了想,又此地無銀三百兩的解釋道:“我的意思是說,你很懂我對音樂的想法,就如《小永遠》這首歌一樣,我向往這種簡單而又美好的歌曲,也向往這種生活和事業的態度;”
你要這么說的話,我就能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