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秋蕓的婚姻平淡中又滿是一地雞毛。
程秋蕓跟原主的爸爸江騰不是自由戀愛,是相親認識的。
年齡都大了,家里都催婚催的緊,相親后相互不厭煩,條件合適,三個多月后兩人結婚了。
結婚后沒多久程秋蕓有了身孕。
再兩個多月后,江騰出了車禍去世了。
江家要求程秋蕓打掉肚子里的孩子,程秋蕓沒有同意。
倒不是程秋蕓對江騰多有感情,相反兩人之間的感情很淺,淺到誰都沒想著主動跟對方合個影。
結婚后感情沒有很快培養起來,跟結婚時程、江兩家的撕扯有關。
程家要求彩禮十八萬八,江家說要十八萬八可以,但婚后要跟江騰一起還貸款。
江騰的房子雖然買的早,貸款總額不高,但也有三十來萬沒還。
共同還貸還不加名字,程家哪能干?程秋蕓自己也不會愿意。
婚事差點黃了。
最后各退一步,程家只出八萬八彩禮,房子的貸款江騰在婚前還完。
這才結成了婚。
但彩禮被程父程母“借”走了,沒給程秋蕓。
江騰知道了很不高興。
兩人的感情一直淡淡的。
程秋蕓不愿意打掉,純粹是想要一個自己的孩子。
江家的態度很強硬,說孩子生下來姜家不會認,也不會出撫養費,以后更不會有來往。
江騰還有個哥哥以及小侄子,江家不缺繼承香火的。
不認的目的是不想讓程秋蕓肚里的孩子繼承江騰的遺產。
兩人結婚時間短,共同財產很少,牽扯到繼承的是兩人住的房子,江家想把房子留給江騰哥哥家的兒子。
婚房算是江騰的婚前財產,程秋蕓沒有繼承權,但她肚子里的孩子有。
程秋蕓答應了江家,還應江家的要求簽了書面協議。
不過也沒太虧著自己,結婚時房子重新裝修了下,一部分家具是程秋蕓買的,讓江家折錢給了她。
兩相結清,互不相欠。
所以程文錦跟程秋蕓姓程,跟江家不再有任何關系。
程秋蕓不僅搬出了婚房,還離開了從小生活的城市,來到了凌城。
跟程家少有聯系的原因是不想再受程父程母的掌控。
程秋蕓本來沒想著結婚,她一個人掙的不少,能顧住自己的生活費還能剩一些,準備存著自己買房,要是姻緣到了再結,不到就不結。
但程父程母以及家里親戚常年不斷地催逼,她迫于無奈選擇了妥協,相親并跟江騰結了婚。
江騰意外去世后,程家支持程秋蕓留下孩子,也是看上了兩人的婚房,肚子里的孩子繼承等于給了程秋蕓,給了程秋蕓,程秋蕓的弟弟就能住,這住著住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