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麗不得單獨發行貨幣,而是通用齊省糧票。
為了保證齊糧票在高麗的流通,高麗對齊省開放金融業。
5、作為附屬國,高麗王國的外交、軍事、教育三項應該在齊省官員的“指導”下進行。
沒有齊省相應官員的首肯,高麗無權與任何政權產生外交關系。
齊省發動戰爭時,高麗軍隊應該出兵隨行,高麗軍的糧餉武器全部自備。
高麗設置海關,海關稅務司總司長由齊省派人擔任。
6、高麗國王以及齊省專門標定的三百個兩班貴族家庭,應該派繼承人前往齊省學習。
沒有齊省留學經驗的高麗王子和貴族子嗣,不得繼承王位和家業。
高麗王位交替必須得到大都督府的首肯,否則即使登基也屬于違法篡逆。
7、高麗與齊省互派使節,并在泉城和王京分別設立領事館。
高麗應該派官員前往江南,向大周朝廷朝貢,但派遣何人,需要得到大都督府的指導。
8、高麗把江華島作為“租界”,同時把濟州島割讓給都督府。
以上就是所謂的江華八條,基本上囊括了高麗經濟、軍事、教育、外交等各個領域,徹底把高麗綁在齊省的戰車上。
當然,為了安撫高麗情緒,大都督府在很多方面也給出部分優惠政策。
比如:作為宗主國代表,大都督府有義務維護高麗王國的政治體制和國王權威;有義務出兵幫助高麗維護主權和領土完整。
也就是說,從今往后,不論是韃子、倭子還是高麗自己的反賊,一旦高麗自己抵擋不住,齊軍就有義務出兵幫助高麗。
這也是高麗王國此后一直堅持的“事大政策”的開端。
和約簽訂以后,徐世楊也感到十分滿意,為了對高麗王國繼續表示善意,他下令釋放了之前戰爭中所有被俘的高麗宗室、兩班貴族及其家眷共五千余人。
同時允許有財產的高麗中人階層以極低的價格贖回被俘的親屬。
但占俘虜絕大多數的官私奴婢,一律不得釋放。
當然,高麗國王和兩班貴族本來也不怎么擔心這些奴婢的命運。
為了加強雙方的同盟關系,高麗國王以私人名義,將11位縣主、宗女(早先,高麗國王大妃所生為公主,側妃所生為翁主,現在高麗徹底降服,國王享受郡王待遇,因此其女兒統稱縣主)贈與徐家世字輩幾位核心成員為妾。
這其中徐世楊作為給高麗人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徐家世字輩成員,得到了高麗國王李倧的親生女兒孝明縣主。
對這種亂點鴛鴦譜的行為,徐世楊本人是十分抗拒的,倒不是說他對后宮增加一個女人有什么意見,而是徐世楊認為合約剛剛簽訂支時不宜過于刺激戰敗者的神經。
但這一次徐睦河直接越過他,不等徐世楊的意見,就直接同意了李倧的和親請求。
大都督甚至還直接派快船,給在江南的徐世松、徐世柳送去兩位身份尊貴的高麗宗女。
木已成舟的情況下,徐世楊也無可奈何。
隆道三年三月初,齊軍開始分批撤離高麗,歷時四個多月的討伐高麗戰爭終于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