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應該有一億八千萬畝的土地,實際只開墾了四千五百萬,足以可見齊國的人力缺口到底有多大。
然而遺憾的是,齊國雖然通過各種手段鼓勵生育,但人口自然增長比例依舊不能滿足徐世楊的期待——在齊國,大量新生兒出生的同時,死亡率也一直讓人感到心寒。
實際上,齊國女性安全生育比例只有八成到八成五!
新生兒死亡率居然達到百分之十五到二十,這要是擱在徐世楊來的那個時代,負責接生的醫院已經足以堪稱殺人魔王了。
然而在這個時代,嬰幼兒這種死亡比例其實是非常低的——可能也是世界最低比例。
只是徐世楊完全無法接受這個結果,他十分強硬的要求每年把齊國新生兒死亡比例降低至少百分之一!
為了做到這一點,徐世楊命令以負責婦女工作的文月為首,組成調查工作組,在齊國范圍內進行孕期婦女普查工作。
在徐世楊的暗中控制下(他沒法親自去找別人懷孕的老婆搞調查)工作組付出大量時間和勞動成本,最終找出幾條新生兒死亡率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
第一個原因:這個時代,女性育齡非常早,文月抽樣調查發現,齊國范圍內,女性生育第一個孩子時的平均年齡不高于15歲,越窮的地方這個年齡就越小,最低甚至有12歲的。
這個年紀的女性甚至自己都是個孩子,身體根本沒有長開,生育孩子自然是件極其危險的事情,甚至一尸兩命都是平常。
而且,在生死線上走過一遭之后,在生活的重壓下,大多數女性在育后一個月左右時間內,就要重新開始工作,為此失去生育能力或者留下嚴重疾病的女性數不勝數。
這簡直是用母親的生命去交換孩子的命!
徐世楊認為這實在太過得不償失了。
解決這個問題的方式,除了利用顧橫波負責的鄉村宣傳隊大規模下鄉宣傳“晚育”的好處之外,徐世楊還打算用行政命令干涉民間習俗——趁著現在齊國處在上升期,對基層控制比較嚴密的機會。
齊國刑部在隆道四年十一月初頒布世界上第一部《婦女權益保障法》,雖然這部法律只保障齊國平民以上階級的女性,不過對這個冷酷的時代來說,這仍然是一個巨大的進步。
婦女法規定:平民以上女子16歲之前不準婚配,與16歲以下平民女子發生關系,不管女方是否自愿都以壞人名節的重罪論處——這個罪行在齊國是絞,情節嚴重者斬。
如果女方真是自愿,那么男方將會被貶為庶民,然后流放到邊緣地區。
與之相反,合法年齡處在孕期的婦女將會得到更多經濟上的補貼,以避免他們不得不在虛弱期參與重體力勞動。
以往,齊國平民以上女子在生育期可以每天獲得一枚禽蛋的營養補充,這已經被民間譽為難以置信的善政。
從婦女法頒布之后開始,這個補貼得以大幅度上漲:一枚禽蛋仍然保留,然后每人每天發放三斤糧票,從孕期開始發放到孩子出生三個月后為止。
但是,孕期最后一個月和孩子出生后兩個月內,婦女不得參與任何外出勞作,否則政府會對夫家進行經濟處罰。
如果夫家經濟困難,可以申請養育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