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部的新計劃是:
實行義務兵役制,齊國每位18歲以上健康的男女平民都要參加兵役選拔,從中挑出野戰軍新兵。
如果沒有成為軍士官,那么每位野戰軍列兵在部隊中服役三年(技術兵種為五年),到期立刻退伍,但要在預備役部隊中登記為預備役。
預備役人員服役到四十歲為止,然后還要當做民兵繼續服役到六十歲。
到了年齡未能選入參加野戰軍的男女青年,直接轉入預備役,同樣在預備役中待到四十歲轉民兵。
這樣,齊軍士兵的服役期雖然短暫,但有過軍事經驗的國民總數卻大大增加(每個成年人至少有在預備役服役的經驗),在需要更多兵力的時候,齊國能迅速把一線兵力擴充到一個令人瞠目結舌的規模。
這種兵役制度實際上是一種三級兵役制度的變種,比較接近與另一個位面的二德子。
徐世楊敢于這樣做,主要是因為他覺得目前十萬野戰軍在數量上已經足夠對付所有敵人了,但他仍然需要為未來的大擴張做一些準備工作。
另外徐世楊也需要大量經過軍隊紀律和文化洗禮的人才回饋社會,幫助齊王政權加強對社會基層的控制。
一線野戰軍兵額不增加,那么大量經費自然要花在改進官兵待遇和更新武器裝備方面。
特別是武器裝備。
兵部打算,在隆道五年,徹底取消野戰軍中的銳士長矛兵和神機兵火繩槍手編制,把他們全部升級為燧發槍兵。
現在之所以能夠這樣做,主要是因為齊國兵工廠已經可以完成火藥顆粒化的規模生產,燧發槍手已經不再需要把引藥和發射藥分開儲存,現在他們完全可以使用同一種火藥完成這兩項工作。
這樣,燧發槍手每次作戰的備彈數目已經可以達到標準的60發,因此把所有輕步兵都升級為燧發槍兵已經不存在任何瓶頸。
為了配合這一裝備升級計劃,齊國所有國營兵工廠開始全面停產標準制式火繩槍,從今天開始,只生產制式燧發槍和對外出口用的簡易火繩槍(鳥槍)兩種槍械。
而現有的制式火繩槍,除了對民間出口一部分外,其余部分將會回收,全部改造成燧發槍——制式火繩槍與燧發槍除了槍機機構不同外,其他規格完全相同,換上燧發槍機就是只是燧發槍,此時齊國享受到這一標準化的好處。
炮兵的裝備升級計劃更加復雜一些。
首先是飛行炮兵裝備的神機炮將被徹底淘汰,更換成一種發射3斤炮彈的新式長身管火炮。
然后,分配到野戰軍中的火炮,規格限定為:
營級為新式3斤野戰炮(4磅);
旅級為6斤野戰炮(9磅);
軍級為10斤野戰炮(13磅)。
此外,陸軍獨立重炮兵依舊裝備20斤攻城炮和30斤臼炮。
所有新式火炮都采用鐵心裹銅(內膛為鐵鑄,外包裹一層厚厚的銅),這種火炮比純粹的段鐵炮要重一些,但炮壁可以做的更厚,因此可以承受更大膛壓。
相對銅炮,這種火炮發射壽命更長(鐵比銅耐磨損),可以說是目前技術條件下性能最適中的炮兵武器。
淘汰下來的火炮,大部分將會被融毀成銅鐵件另作他用,少部分可以特批出口給友好政權,用以加強盟友的軍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