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以歌手之名
孟依晨背景和財力,認識的圈里人,樂云想象過。
大約……想得不夠具體。
孟依晨打了個電話,一分鐘,掛斷了電話,對方答應了。
不過粵語區這邊這家院線一共只有一百家電影院。
但是,這也是錢啊,五五分賬,越多院線,覆蓋地區越多,越是賺錢。
車上,孟依晨:“缺錢?”
“缺,非常缺,明年開始,我平均每二十天一個演唱會場地,都是錢啊。”
孟依晨:“你真要辦一百場世界巡回演唱會不成?”
樂云點頭:“不一定是演唱會,但我盡量用到這些場地,實在不行……就賺錢收購這些場地。”
孟依晨:“……”
“既然你缺錢,那在音樂軟件上發歌吧,我幫你說一聲,應該能拿到三七開的分成。”
樂云擺頭,現在發出來的歌,都是在比賽中用過的,有比賽版可以聽,不會有多少人花錢去聽收費版的。
“你的意思?”
樂云:“談播放合約,播放一次多少錢,最好。”
樂云相信,自己放出來的歌,聽的人肯定會特別多。
孟依晨點頭:“現在市面上的音樂軟件競爭很大,為了付費用戶,也會主動和歌手談播放合約。”
樂云:“以后再出歌,我可能會出專輯。”
大盛國不是前世,大盛國對版權保護很嚴格。
如果不發送線上渠道,或者只給發歌時幾天的免費期,就可以賣專輯。
要不然也不會有所謂的一二三四線歌手分級。
那都是按照專輯銷量分的。
樂云覺得,自己要出專輯,怎么也得十首以上膾炙人口的歌曲傳出去后,才可以錄制專輯。
要不然去淌水,就得砸錢。
本來賣專輯就是為了賺錢,還砸錢做宣發,太虧了。
影視歌曲不算,都至少得有十首以上的歌曲爆紅,樂云才考慮發片。
孟依晨:“行,我幫你聯絡一下,你最好趕緊找個經紀人。”
“經紀人不需要,我在圍脖會公布工作郵箱,我公司馬上會擴編,等人多了,就有人幫我處理這些事情了。”
車子停下,樂云提著箱子,進了酒店。
孟依晨一走,樂云直接從酒店出來,轉頭找了個小旅館。
好家伙,住一晚上三千大盛幣,你怎么不去搶劫啊!
小旅館里,樂云一直在思考,在上映之前,自己應該干點什么,來擴大賺錢的盤子。
上圍脖,樂云就看到自己粉絲突破四十萬了,而且有幾個名人關注了自己。
王大同、王玉玲、張星盛和木合院線官方號。
樂云也互關了他們。
很多粉絲在最新的圍脖下問:“今天冠軍了嗎?”
樂云樂呵呵的發微博:
“今天我很開心,由我主演的電影《古惑仔》已經談定了院線,即將上線,有廣告投資的請發我圍脖郵箱。”
粉絲蜂擁而至。
“樂帥,問你拿沒拿冠軍呢,你擱這兒打廣告,還打倆廣告。”
“好家伙,又是上映,又是接廣告的,不考慮給點粉絲福利先嗎?”
“樓上的,難道電影還不是粉絲福利嗎?”
樂云看了幾句就去看老評論去了。
看著看著,樂云發現,很多人都在談自己寫的詩句。
不愧是大盛國,文氣很高啊。
文……樂云突然覺得,應該寫書。
別人寫書,都是邊想邊寫。
傳統作家一天能做到萬字的,只聽說過金老爺子有這么厲害,古老爺子就別提了,五百字湊夠二百行,然后就遁了。
網絡作家,差不多可以萬字,樂云前世看資料,看到某個叫做血大的網文寫手,創紀錄的單日寫過八萬,不過后來萎靡了好幾天。
然而,對了云來說,寫書根本不是寫書。
而是當打字員。
一般寫小說的,手速到了八十每分鐘就已經是行內小觸手怪了。
但打字員一般可以堅持二百多字每分鐘,并且一天可以打好幾萬字腦子不帶累的。
樂云要寫小說,像《天龍八部》也就是十多二十天就能寫完。
每天只用三小時。
寫《天龍八部》嗎?
樂云打開網絡上最大的站天啟看了一眼。
看完之后,樂云皺起了眉頭。
不愧是大盛國。
天啟,主頁甚至開辟了倭語文學英語文學俄語文學小版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