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云走出舞臺,才聽見后面還在討論。
“這首歌有點嗨,但是嗨的很奇怪。”
“大家喜歡這首歌嗎?”
“喜歡!”
“得,這首歌能拿高分。”
專業樂評人們在錄制評價的時候,都說這個風格的歌沒什么音樂藝術性,但,肯定會大火。
孟依晨:“我覺得這首歌能火,但我害怕因為這首歌火起來,導致樂云以后全寫這一類的歌。”
最終投票環節,總導演:“樂云這一期的表現非常得好,票數非常的高,所以……”
“樂云拿到了五百位觀眾中的四百八十票,拿到了全部評委的票。”
因為觀眾可以投三張,所以其他人并不是合起來分十幾張票。
但是五百個人中百分之九十五一選都選了《最炫民族風》。
陳宇開玩笑:“要是樂云每次都放這種大招,那我準備退賽了,要不然總決賽肯定被吊打。”
樂云笑呵呵:“放心吧宇哥,哪能寫出那么多類似的歌。”
我的歌庫里這種歌不足十首。
除非故意拿出DJ版本的那些土嗨歌。
真正在寫的時候,就達到這種魔幻效果的歌,真不多。
或許加上英文版的,還有那么十幾首?
陳宇:“哈哈哈,沒關系,輸給這首歌我認了,這怎么贏。”
“宇哥不哭。”總導演:“你拿到了本期第三,作為首發歌手,直接進入總決賽。”
陳宇點頭:“阿樂,晚上喝一杯。”
“好。”
錄制結束,張星盛的經紀人童林又來了:“樂老師,星盛哥請你喝酒去。”
樂云看了看童林:“啊,我答應和宇哥喝一杯。”
“害,宇哥一起去不就得了嘛。”童林:“宇哥,星盛哥組局,人不多,就幾個樂手。”
陳宇:“星盛哥的樂隊啊?我神往已久,走,一起。”
樂云疑惑:“星盛哥的樂隊很出名?”
陳宇解釋:“二十年前,星盛哥曾經唱過搖滾,組了一個樂隊,后來自己單飛,但是樂隊一直在保持演出,每年都會有至少一場樂隊形式的演唱會。”
樂云恍然大悟,大盛國,以前曾經有一個類似崔健的巨星,崔攀。
這人在北美把搖滾帶回了九州區核心。
然后搖滾短時間紅遍大江南北。
三年時間,從爵士搖滾一直發展到了流行搖滾,最后搖滾被流行樂吞沒了。
那正好是張星盛剛出道的時候。
寧雨汐走出休息室,就看到張星盛帶著樂云和陳宇正要走。
寧雨汐:“哇,星盛哥,今天吃飯你不去,就是因為帶樂云去干壞事嗎?”
張星盛笑了起來:“我帶他們去樂隊玩兒。”
寧雨汐:“那算了吧,你們那兒全是臭石頭,我還說一起呢。”
……
魔都,唐南街。
一個有點像倉庫裝修風格的地方。
門打開后,幾個人走了進去。
“哎,星盛,我又寫了一段,你來聽聽。”
張星盛:“得了吧老羊,我帶了個詞曲創作人回來,讓大明搞點酒回來。”
羊方丟下鼓槌:“大明還需要你說?烤燒烤去了。”
張星盛摸出電話,撥通了電話:“哎,大明,來了兩個客人,多搞點。”
過了一會兒,張星盛的樂隊人才到齊。
張星盛隆重的挨個介紹:“陳宇,大家都認識,我就不介紹了。”
陳宇笑哈哈:“我靠,我這么沒牌面嗎?”
“樂云,詞曲創作人,新人歌手,創作能力……我感覺堪比蘭、李、林、牛。”
蘭李林牛是搖滾世代的四大詞曲創作高手。
“鼓手,羊方。”
“吉他,大明。”
“貝斯,二五。”
“我是主唱我就不給你介紹了。”
二五:“害,干聊啊?吃啊,老羊,把你的大鼓拿來當桌子。”
“臥槽!二五仔你找抽呢!”
一群人哈哈笑了起來。
一邊吃一邊喝,幾個人酒量都挺大,每喝一口就是半瓶一瓶的,樂云就算不跟著喝那么多,那一口也得喝個三分之一瓶啊。
很快就喝大了。
張星盛打這嗝兒:“給我們幾個寫一首歌,搖滾,要講,講我們青春年代的……嗝兒~呃,歌好的話我出一百萬!”
這一百萬,等于前世的三百萬,買一首歌,還沒看到貨,可以說是價格已經拉到了頂了。
樂云臉色通紅,搖搖晃晃:“害!喝大了……不談合同,歌,歌,歌可以寫,筆給我!”